项目编号:XTJS201700466

1、招标条件

    湘潭县2017年乌石镇、易俗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已由湖南省财政厅湘财农综函【2017】3号文和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潭政发改招【20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湘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建设资金全部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湘潭县2017年乌石镇、易俗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         

     2.2、建设地点:乌石镇、易俗河镇、石潭镇。

     2.3、工程投资:本次招标资金1469.7646万元(以湘潭县财政局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合理定价为准)。

     2.4、质量等级与工期: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合格标准,工期为 *** 。

     2.5、招标范围:建设高标准农田1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衬砌渠道、硬化干道、修支路、山塘防渗加固;建设高效节水灌溉6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机埠1座,安装PE管道1260米。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3个标段。

第一标段:合理定价1541282.49元,建设地点:乌石镇

第二标段:合理定价1282456.94元,建设地点:乌石镇

第三标段:合理定价1282456.94元,建设地点:乌石镇

第四标段:合理定价1019035.82元,建设地点:乌石镇

第五标段:合理定价1128723.11元,建设地点:乌石镇

第六标段: 合理定价1204156.66元,建设地点:乌石镇

第七标段:合理定价1076283.39元,建设地点:易俗河镇   

第八标段:合理定价884482.56元,建设地点:易俗河镇

第九标段:合理定价993578.07元,建设地点:易俗河镇

第十标段:合理定价1229273.97元,建设地点:易俗河镇

第十一标段:合理定价1253162.22元,建设地点:易俗河镇

第十二标段:合理定价1200454.33元,建设地点:易俗河镇

第十三标段:合理定价602299.5元,建设地点:石潭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建造师具有相应专业(专业类别为:市政、水利、建筑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应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应专业(专业类别为:市政、水利、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部配备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岗位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安全员还须提供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根据《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湘财农办〔2012〕5号)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文件中需注明法人授权委托人、注册建造师及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同一人,且从投标开始持续到项目实施,直至本项目竣工验收结束;

3.7、投标人需提供检察机关行贿受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开具有效,查询内容包含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建造师)。

3.8、建造师和现场施工负责人近三年内有壹个类似工程经历证明(类似工程指2014年8月至开标前在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工程、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或国土整理工程,工程经历证明必须要有中标通知书、合同和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没有竣工或没有完整证明材料的按不合格处理,时间以建设单位竣工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

3.9、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在本企业购买社保的证明,必须附有近六个月(2017年3月至2017年8月)的证明文件(提供可查询的网址和密码);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10、省外企业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查询官方网站网址,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并在湖南省设有常驻办事机构及固定的办公场所,依法在本省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五年以上。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每个投标人只能针对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报名。

4、投标保证金 
    4.1、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贰万元整。 

4.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4.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到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变更备案。

4.4、投标保证金必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所投标段。
4.5、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1、请从 *** ~ *** 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1标至6标开标时间为: *** 9时00分;

7标至13标开标时间为: *** 14时00分

6.2地点: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湘潭县分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杨柳北路180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将拒收。
    6.4、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为拟任的现场施工负责人)必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参加开标会,并在开标记录上签字 

7、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7.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省财政厅湘财农综[2012]5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评标定标。

7.2、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bidding.hunan.gov.cn)、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若公告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为准。

9、行政监督 
严格按照现行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招标活动,并接受招投标监督机构的行政监督。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岗位人员,经业主方同意后再办理人员更换手续,若未按规定执行,业主有权终止本项目的施工合同。

10.3、湘潭县以外的投标单位:按《湘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潭县协税护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潭县政办发〔2017〕5号)文件规定,如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中标后必须在湘潭县注册成立法人企业或子公司。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湘潭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金桂北路          

联系人:叶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润亿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9楼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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