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连城县城区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
连城县城区LED路灯改造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招标编码:DLZB.COM_20170905_1065065870
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
业主名称: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连城县城区LED路灯改造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城县城区LED路灯改造项目,建设单位为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连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城县莲峰镇城区内;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预算价1567684 *** . 招标范围和内容:将连城县城区38个村的小街小巷上使用的传统路灯光源改造为LED路灯光源。根据不同的使用场合,在不降低现有照度并结合《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相关规定,采用各种规划的LED路灯进行节能替换,节能率可达30%~70%,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方案为准;
2.4. 招标控制价(即预算价):1567684 *** .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6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福建省省外企业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信息登记(详见闽建筑〔2015〕35号文),投标人企业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被列入《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闽建办建〔2016〕10号)中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3.6.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开标前(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郝 亮(经理)
电 话 ***
手 机 ***
传 真 ***
邮 箱:1094372637@qq.com信息来源于中国招标与采购网更多信息请查看中国招标与采购网(wwwchina-zbyc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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