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庸博招〔2017〕DT057号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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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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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民委员会 |
所属地区: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村部到水尾道路工程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和村自筹,招标人为 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 ; 2.2 工程建设规模: 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村部到水尾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总造价约32.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村部到水尾道路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和预算书,总造价约32.5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 ; 2.5 标段划分: 无 ;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咨询单位: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 2.7质量评定:按技术规范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他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注册地为福建省三明市行政区域内。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要求,投标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5根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等四厅《转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5﹞9号文件精神,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行为,经检察机关查询有行贿记录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时无需提供行贿犯罪记录函); 3.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34 条第 2 节规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的规定,在本次招标公告时企业信用考核评定为C级且还在信用处罚执行时限内的及企业信用考核评定为D级的不得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1:00 ,下午 15:30 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大田县建山路191号四楼)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 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8 时30 分至 9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大田分公司 。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全过程投标并核查资格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同时进行登记确认,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以不具备投标资格处理。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或其他保证金形式原件等上述文件缺一项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0.6万元整,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民委员会 ; 地址: 大田县前坪乡湖坪村 ; 电话: *** *** ; 联系人: 林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庸博咨询有限公司 大田分公司地址:大田县建山路191号四楼,邮编:366100 电话 *** ,联系人: 陈工 监督部门: 部门名称:大田县监察局 ; 大田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办公室 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凤山中路40号 ;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24号 电话: 0598- 7220907 ; *** 前坪乡司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