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天润泰〔2017〕招001号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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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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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 招 标 编 号:天润泰〔2017〕招001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宁县朱口镇龙湖村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泰发改审批〔2017〕8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泰宁县朱口镇龙湖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修建机耕路2166米,项目总投资72.0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泰宁县朱口镇龙湖村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 2.6.2.设计单位: ; 2.6.3.代建单位: / ; 2.6.4.监理单位: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福建省内年检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已延续注册的临时建造师),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5.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08时3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宁县上北洲一巷8号)(联系人:肖先生 *** *** )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施工图、电子文档等资料与招标文件捆绑出售,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为6%)。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单笔一次性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泰宁县朱口镇龙湖村基本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可简写);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下午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地址:福建省泰宁县档案局二楼);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或保函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无提交上述资料的不能参加投标。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朱口镇人民政府; 地址:泰宁县朱口镇中山街 ; 联系人:张先生 ;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天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宁县上北洲一巷8号; 联系人:肖先生; 电话: *** ***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行:福建泰宁晋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号:320395828853) 户 名: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31810010010000030084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福建省泰宁县档案局二楼
监督单位:泰宁县朱口镇监察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