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宁德寿宁县凤阳镇2017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所属区域:福建-宁德-寿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公路,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HXZ(宁)17004,招标文件售价:3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宁)17004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XZ(宁)17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凤阳镇2017年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函〔2016〕29号文、寿宁县交通运输局以寿交审批〔2017〕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自筹 ,招标人为 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寿宁县境内。

2.2 招标项目规模:波形护栏、交通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等。工程招标控制价2540030元。

2.3招标项目施工工期: ***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和《公路波形梁钢护栏》(JT/T 281-2007)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条件:/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资格)资质且为本企业员工,并持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项目经理若为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规定在 *** 1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 *** 1日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临时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2)项目经理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按《关于开展 *** 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规定在 *** 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在 *** 前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取消投标资格或被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处罚期内的施工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95日至2017 9 9 (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上午8 30 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 1730分(北京时间)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院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招标图纸每套售价 500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26930,投标人应于当日83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等资料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进入资格审查。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电汇或银行转帐形式;②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或宁德市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④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⑤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示栏发布。

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有关事项,招标人将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公告答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8、 联系方式

人:寿宁县凤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寿宁县凤阳镇                           

邮编: 355514                                           

联 系 人: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宁川路南段东侧市检察院宿舍1#601室

邮编:352100     

联 系 人:先生    

电话: ***

 

监督机构:寿宁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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