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建平县杨树岭乡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0,公告主要内容为:辽宁朝阳2017年建平县蹦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杨树岭乡项目区招标公告,所属区域:辽宁-朝阳-建平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建平县杨树岭乡人民政府,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开标地点:4.1,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2017年建平县蹦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杨树岭乡项目区招标公告

 

2017年建平县蹦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杨树岭乡项目区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2017年建平县蹦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杨树岭乡项目区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建平县杨树岭乡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本项目的招标工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7年建平县蹦河流域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杨树岭乡项目区
1.2、招标单位: 建平县杨树岭乡人民政府
1.3、建设地点:套不河洛村、菊花山村
1.4、工程规模:3700亩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6、工期要求: *** — *** 1日(具体开竣工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1.7、质量标准: 合格
1.8、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1.9、信息发布:辽宁政府采购网、建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工程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行业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需经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投标人须提供有资格的信用评价机构出具的A级(含)以上等级企业信用报告,并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
2.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2.4.1凡信用辽宁失信曝光及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要求:
3.1、报名要求: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见本招标公告3.2条款相关要求)到建平县杨树岭乡人民政府投标报名,合格的投标人持《报名通知单》到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建平县财富领域3#楼13-3室 联系电话 *** )投标报名,招标代理公司对相关证件予以核实,无误后发售招标文件。
3.2、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二份):
3.2.1法人诚信证明(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是企业法人代表亲笔签署;
3.2.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2.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2.4税务登记证(未三证合一的提供)
3.2.5组织机构代码证(未三证合一的提供)。
3.2.6资质证书副本
3.2.7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2.8企业信用报告并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
3.2.9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水利行业上岗证书;项目班子成员应为投标企业在职(注册)人员,以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和劳动合同为准;投标文件的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与投标报名时的项目班子成员一致;
3.2.10农业综合开发或土地治理项目业绩原件(不少于一项,以施工合同为准);
3.2.1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2.12如发现以上资料有涂改、伪造行为的投标企业,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列入建平县农业综合开发诚信备案系统,三年内不准参与建平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标。
3.3投标报名时间: *** 至 *** ,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时;
3.4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13:00至17:00时)到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建平县财富领域3#楼13-3室 联系电话 *** )购买;
3.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合同估算价的2%(详见招标文件);
3.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09:30时,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4.2、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五、其它注意事项:
5.1中标企业在中标通知书发出5日后还未能签订合同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延续到下一中标单位;
5.2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企业按合同价的10%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不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延续下一中标单位;
5.3签订合同后,中标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程实施计划》,如在工程实施计划》中制定的工期、质量等不能按时完成的或经监理提出警告3次后(含3次)项目监管单位有权扣除该中标单位的项目履约金,并解除施工合同;
5.4中标单位须自行负责协调项目区乡(镇)、村及村民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平县杨树岭乡人民政府
   址:建平县杨树岭乡宝地街024号
联 系 人:乔井华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弘博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滨海公路龙岗公园旁
联系人:王亮
电 话 ***   

辽宁省地市用户-朝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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