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7〕035号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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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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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互华榕招字〔2017〕035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镇有干线闽清池园支线白中白汀至池园潘亭段公路改建工程拆迁安置房项目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2017〕2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清县白中镇田中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7406.01平方米,共5幢;1#楼-3#楼均为地上9层;4#楼地上1层;5#楼地下1层,地上1层;建安造价36470054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镇镇有干线闽清池园支线白中白汀至池园潘亭段公路改建工程拆迁安置房施工全过程监理,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及相关工程档案归档和结算完成,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结算完成的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监理服务期为 *** (未含缺陷责任期)。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费按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暂定为人民币73.5309万元,最终经闽清县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中心审核确定的工程结算总价作为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但下浮20%及调整系数不变。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4楼(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以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本项目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机构申请购买,图纸售价不高于《福建省物价局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2002〕服610号)规定的价格。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无需提供任何资料,也无须签字登记。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均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互华榕招字〔2017〕035号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 ***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本项目开标室。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验;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核验登记并采用身份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白金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邮编:350800 电 话: 联系人:黄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邮编:350013 电 话:,传真: 联系人:王豪、文平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闽清县支行 账户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 号:1004 7333 1890 0100 0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闽清县梅城镇溪滨路1号)
监督部门:闽清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号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