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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业务综合用房项目工程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桂发改投资【2017】7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建设资金来自使用移交地方补偿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柳州市河西路北侧;

建设规模:本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1369.7㎡,其中办案用房6462.69㎡、专业技术用房2296.19㎡、管理和附属用房613.12㎡,地下建筑面积1997.7㎡。主要建设1栋业务综合楼、1栋检查服务中心1个门卫室,配套建设停车场、道路、给排水、供电、绿化等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合同总额约4433.69万元,建安工程费用4222.57万元,其他费用211.12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30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10月至2019 9月,缺陷责任期为二十四个月。

招标范围:

1、勘察设计阶段:依据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批复文件进行规划用地的地质详勘、进行建筑设计方案并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设计方案、装修设计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不包含室内特殊装修、高低压设备及智能化系统的设计。

2、施工阶段:(1)场地平整及建设红线范围内影响到本项目施工的所有构筑物、管线的迁移,协助业主办理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地、规划、建筑、环保、绿化等审批手续,以及施工所需用电、用水、安装、运输等必要手续。(2)基础工程、总平室外工程施工,(3)地下室土建、装饰装修(含车位设施)、消防系统、通风工程施工,(4)主体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系统、暖通、电梯涉及的土建配套工程(包括电梯设备的采购和安装),通风工程施工;(5)生态停车场、场内道路及地面铺装、供电、绿化、围墙、大门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工程施工;(6)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高低压供配电设计及智能化设计所涉及的土建施工、管路孔洞预留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7)智能工程、电梯安装、高低压设备安装等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为满足项目达到使用需求的各相关专业施工提出的要求, 并完成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

3、保修阶段: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建设手续办理,项目建成后配合办理相关房产证、土地证。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3.1.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1)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资质;(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以上(含级)执业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二级注册建资格,且具备建筑工程类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2.3项目采购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级以上(含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5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建筑工程类(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3.2.6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17年4月至6月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1)投标人在近三年(指 *** 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有承担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或者设计工作(需同时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②初步设计批文。业绩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

(2)投标人在近三年(指 *** 起至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有完成过一项质量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10000㎡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所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和鉴定书的业绩证明材料须为同一项目名称)。

如为联合体投标,牵头人应具有上述第(2)项业绩,另一成员应具有上述第(1)项业绩。

注:如果投标人提供的类似业绩为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EPC)发包的房屋建筑工程的,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类似工程属于合法分包工程的不算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设计单位和1施工单位组成,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由施工单位派出,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6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7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8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4~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均不得有亏损。如联合体投标的,需递交施工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3.9信誉要求: *** 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10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 30日至2017 9 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为专职投标员)持如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本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为专职投标员)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复印件到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窗口进行现场报名。

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委托代理人(应为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复印件和设计单位的授权委托人(需另持联合体成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等资料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10楼)进行现场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须提供原件核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  8   30  日至2017  9    5  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9 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10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9 26 0930分,地点为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国际会议中心8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扣除暂列金、暂估价)的2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60%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cic.net/)、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http://www.gxlzzb.com)(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部门名称:柳州市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地点:柳州市广雅路10号

 电话 ***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红桥路2-1号

联 系 人:何彰茂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柳州市广雅路13号原水利局大楼二楼    

联 系 人: 骆工          

电    话: ***

传    真: ***                  

                                                                           招标人:柳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 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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