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2017年博湖县“访惠聚”村级惠民生公路改建工程 由巴州交通运输局批准建设,并列入2017年度计划。招标人为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发布疆内施工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境内,合同编号:BZBHXNCGL2017-05,路线全长4.907Km。公路等级四级,沥青混凝土路面。计划工期:20179月至201711 月,预计2个月,对该合同段路面、交通工程及安全设施等进行施工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其他债务问题等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及各地州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20178 29 201792(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时,下午 16:00时至19:00(北京时间,下同), 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各3份及单位介绍信到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自行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所有答疑以书面的形式提交或澄清。

5.2施工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9 18 10:00时,施工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大厦九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施工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提交伍万元人民币(¥50000)的投标担保(从基本户电汇),施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汇出,否则无效。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巴音郭楞日报》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标 人: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址:博湖镇团结东路48

系 人:刘福山

话: ***

真: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华龙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人民东路华誉商务大厦九楼

联 系 人:宁轶民

话: ***

真:

博湖县交通运输局

2017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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