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吉河镇棚户区改造亲水苑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安康,所属行业分类:道路,招标代理: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河镇棚户区改造(亲水苑)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道路)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汉发改字(2016)1373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 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资金到位,手续齐全,施工场地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吉河镇吉河坝社区。
2.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488.005米,车道宽8米,人行道宽3.5米,土石方开挖、回填及挡护、绿化及亮化工程。
2.3计划工期:  *** 。
2.4计划投资:约906.26万元
2.5招标范围:吉河镇棚户区改造(亲水苑)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含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原件(三证合一可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建造师注册证、执业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证件)、无在建工程承诺书、五大员岗位证(安全员必须具备陕建质发〔2016〕48号规定的新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技术负责人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土建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及以上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另附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要求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 17时00分,地点为: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滨区吉河镇           地    址:汉滨区兴科金地A栋0505室
邮    编: 725000                邮    编:   725000
联 系 人:  张新广               联 系 人:   胡永欢
电    话: ***            电    话:  ***
监督管理部门: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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