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沿海高速盐城开发区营房及公厕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沿海高速盐城开发区营房及公厕工程
2、建设地点: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营房:框架结构、地上一层,建筑物高度4.5米,建筑面积约127m2。厕所:砖混结构、地上一层、建筑物高度4.8米,建筑面积约36.42m2。合计工程造价约70 *** 、工期要求: *** 。计划开工日期:2017 年 9月,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标准: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发包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包工包料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7、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市外房屋建筑类和市政基础设施类施工企业投标时需提供盐城市城乡建设局发放的《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详见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网站;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项目核验通知书》或《信用手册》中体现。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资格[投标时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或临时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原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5、本次招标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6、其他要求:
(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 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在建工程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7年8月**日,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7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清单等的获取
1、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13jz格式、编制说明、《主要设备材料招标人推荐品牌一览表》),网上自行下载,下载地址: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geLpTYj)。
2、光盘领取: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采用专用光盘刻录形式,投标人依据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查询本项目的招标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招标控制价及补充公告、中标结果等,以上内容均在网上发布,不再另行通知,投标人如未及时查看,责任自负。
五、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 。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 上午9:00时。
七、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汇至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银行:农行盐城新都支行;账号:10429201040003094)。投标保证金一律以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汇出单位及汇出帐号必须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及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中的基本户帐号完全一致。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开标时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和基本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未按招标文件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非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一部分,仍存于招标人帐户。
    如项目发生异议(投诉)的,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按招标文件第二章9.5.5款执行。
八、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九、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十一、投标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
十二、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签章):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地址: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民之家4楼
联系人:刘建中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江苏伟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文港南路悦达新村二区7#401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 ***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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