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安村下楼至溪美道路硬化工程投标邀请函   

致: 福建省雄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联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东任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庭安村下楼至溪美道路硬化工程已由华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审[2017]1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华安县沙建镇庭安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庭安村下楼至溪美道路硬化工程,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370444.98元。

2.2 技术标准: 本工程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和《福建省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DB35/T-2007)等规定。

2.3招标范围:庭安村下楼至溪美道路硬化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纪要等。

2.4工程建设地点: 华安县沙建镇

2.5工期要求: ***

2.6质量要求:达到《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及国家现行公路工程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效合格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建造师,临时建造师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并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

3.3投标人应符合以上条件且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8  日至2017年   9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幢3梯2509-2512室)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年  9  月  7  日北京时间 10 时 00 分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提交。(中选者该投标保证金在签定合同后 *** 内无息退还;非中选者投标保证金于开标结束后当场退还);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仟肆佰 *** 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7   日北京时间 10 时 00 分前,提交地点为华安县沙建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http://www.zzjs.gov.cn/

9.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 *** 前以传真、邮件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超过规定时间未予以确定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安县沙建镇庭安村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 邹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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