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项目
通信管线迁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联络线)一期工程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已由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分别以粤交基〔2017〕1186号、粤交基〔2017〕12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广东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企业自筹资金与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补助及企业自筹40%,银行贷款 60%,招标人为广东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通信管线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公告规定的内容参加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线起点位于汕头市澄海区隆都镇,设上北枢纽互通与既有汕汾高速相连,路线由东往西经过汕头市澄海区、潮州市湘桥区、潮安区,在揭阳市空港区登岗镇附近设枢纽互通与既有汕梅高速T型交叉,然后往南通过10.843km的汕梅高速共线段至揭阳市空港区地都镇,设溪头枢纽互通与汕梅高速分离,然后路线往西南方向经过揭阳市空港区、汕头市金平、潮阳、潮南区,终点位于潮南区井都镇,设牛路互通与既有的深汕高速相接。本项目另设澄海连接线,起于汕头市澄海区莲华镇的S335,路线由东往西经过汕头市澄海区、潮州市湘桥区,终点与主线起点对接;设潮汕联络线连接潮汕环线主线和潮惠高速,路线均位于潮阳区境内。本项目路线全长约82.23km(不含暂不实施的汕梅共线段10.843km),其中主线58.66km、潮汕联络线15.718km、澄海连接线7.851km。主线段中的溪头互通立交至华阳枢纽互通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标准路基宽度采用33.5m,其余主线段路段及潮汕联络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基宽度采用26m,均采用100km/h设计速度。澄海连接线采用双向四车道 *** 公路技术标准,标准路基宽度采用26m,采用80km/h设计速度。
2.1.2建设地点:广东省潮州市、汕头市、揭阳市。
2.1.3 招标范围
对影响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建设需要迁改的通信管线(除产权人要求自行组织迁改外)进行施工迁改,包括但不限于:管线主体工程(包工包料)、征地及青苗补偿、施工临时工程及辅助施工措施、管线参数测试、工程试运服务等。工程实施过程中从工程报建、设备和材料采购、建筑和安装施工、调试、配合验收及竣工投产、征地拆迁等各个环节均由承包单位负责,承包单位包施工、包采购,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1标施工汕头地区通信工程,2标施工潮州、揭阳地区通信工程。
2.1.4 计划工期
总工期: 12个月(365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7月31日。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设2个标段。情况如下表:
标段 | 范围 | 主要工程项目 | 资质要求 | 备注 |
TXSG1标 | 本项目汕头地区 | 1、地方通信管线86处 2、国防光缆12处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 3、非粤注册投标人同时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必须取得2017年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至附录6详见附件2 |
TXSG2标 | 本项目潮州、揭阳地区 | 1、地方通信管线71处(含基站1处) 2、国防光缆4处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同时具备通信网络代维(通讯基站专业) *** 资质; 3、非粤注册投标人同时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必须取得2017年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
注:工程量最终以实际迁改数量为准,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资质,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本次招标中,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2个标段进行投标,按标段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允许使用同一套人员、设备,最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与所投标段对应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4投标人须在报名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8 日至2017年 9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以下同)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25 日 10 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分至 10时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南方日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445号太阳广场三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系人:郑小姐
电 话:
传 真:
2017年 8 月 28 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 评标办法
上述资料可以从发布公告的网站媒介上下载。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
TXSG1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 3、非粤注册投标人同时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必须取得2017年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
TXSG2标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同时具备通信网络代维(通信基站专业) *** 资质; 3、非粤注册投标人同时须提供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备案证明(必须取得2017年有效的入粤备案证明),同时承诺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该备案证明保持有效。 |
安全生产资格: 施工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财务要求 |
TXSG1、2标 | 1、企业净资产(总资产-总负债)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 2、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年均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0万元人民币; 4、最近三年至少有两年盈利。 |
注:
1、近3年指2014、2015、2016年。
2、营运资金是按最新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计算得出。投标人应提供附近三年(2014、2015、2016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意见(报告),主要提供(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不允许超过三页或以上拼接复印。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最低要求 |
TXSG1、2标 | 近五年内具有5个通信工程的新建或改造施工业绩。 |
注:1、近五年指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业绩计算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日期为准。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文件中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近三年内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判刑的行为。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可以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结果为证明材料,与履约信誉材料一并装订。对投标人伪造、涂改查询结果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向相关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而否决其投标,按不良投标行为予以公告。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和总工最低要求)
人 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 质 要 求 |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10年及以上从事通信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具备机电或通信或广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 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项目经理备选人 | 1 |
总工程师 | 1 | 通信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至少5年工作经验。 |
总工程师备选人 | 1 |
注:1、上述工作经验以投标文件格式填入的第一个项目经历的起始时间为准。
2、附录5所要求人员(含备选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附有效的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均须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材料。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最低要求) | 资格要求 |
通信或机电工程师 | 4 | 通信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从事通信设施施工管理经验3年及以上。 |
施工员 | 2 | 工程师以上职称且持有施工员证,具有类似工程工作经验。 |
专职安全员 | 1 |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C类证书,具有类似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
备注:1.拟投入本工程项目主要管理、技术人员,投标人在中标后进场前将相关材料报招标人审批。
2.上表中的人员仅需提交投标文件格式中承诺函
3.发包人有权根据标段的工程特点、工程量及工程进度情况要求增加相应的人员,由此不存在索赔问题。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符合规定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7.3 的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现金、支票,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或开具给)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或,(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5)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8)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9)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不得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 b.报价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7.3 的规定。 (3)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投标人未提交调价函。 (5)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6)招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条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包括备选人)和项目总工(包括备选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100分) | 第一信封商务技术文件的分值: A 施工组织设计: 15 分 B 其他因素:业绩:5分 第二信封报价(评标价)的分值: C评标价: 8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函大写投标下浮率对应的投标总报价B(元) 投标总报价(B)仅作为评标得分计算之用,不作为结算依据,投标总报价(B)=招标人控制价(A)×(1-投标下浮率C),投标总报价(B)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元。投标下浮率(C)务必与报价函大写一致,如不一致将按报价函大写投标下浮率计算投标总报价(B),并按此投标总报价(B)计算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21个球,每个标段各摇取3个球,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精确至0.001%)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 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 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有效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 上传至网站(http://www.ot-hs.com),请投标人自行登录该网站下载,投标人获取资料后24小时内以传真方式回函确认。 (3)确定有效评标价: 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均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应对投标报价小于85%的启动澄清程序,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否决其投标。当所有投标人的投标因此种情况被否决;或当因此种情况被否决部分投标人后,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评标委员会认为竞争不足的情况出现时,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0.98 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精确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2.2.4(1) | 施工组织设计 | 15分 | 工期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1、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改迁方案最快时间内减少对高速公路施工影响,对通信管线途经的地区特征、人文环境非常熟悉,对本工程施工的重点与难点分析准确、方案合理、针对性强,征拆青苗赔补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施工部署,包括施工主要设备及进场计划、劳动力及材料计划、与其他工程的配合进度等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的得3.2~4分; 2、工期计划安排基本可行的,得2.4~3.2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2.4分。 |
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4分 | 1.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3.2~4分; 2.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质量问题的,得2.4~3.2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2.4分。 |
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 | 4分 | 1.对本项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3.2~4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2.4~3.2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2.4分。 |
| | | 征拆及青苗赔补方案 | 3分 | 1.具备对本项目的征拆及青苗赔补方案能制定科学的措施,能有效开展工作的,得2.4~3分; 2.对征拆及青苗赔补方案能制定相关的措施,基本能满足要求的,得1.8~2.4分; 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8分。 |
2.2.4(3) | 评标价 | 8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0.5。 备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至小数点后两位。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5分 |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近5年: 每增加1个通信工程新建或改造施工业绩的加0.1分,最多加2分。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条款号 |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
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1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 1.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1.2评标组织 1.2.1协助工作组 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评标工作量确定。 协助工作组应在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 (1)根据招标文件,制定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 (2)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 (3)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财务、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进行核实。 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 1.2.2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技术、经济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人数为五人或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认真核对; (3)按照以下1.3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 1.3评审工作程序 (一)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l、初步评审:包括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 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 3、对投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和说明(如果需要); (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 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相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 2、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报价算术性修正(如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本步骤省略); 3、澄清(如果需要); (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 (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 |
3.1.5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1.5款修改为: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3.2.3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2.3款细化如下: 投标人得分=A+B+C。 除报价得分外,一般但不被评为不响应的情况下,投标文件各单项得分均不应低于其权重分的60%,评分低于权重分值60%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专家打分保留一位小数点,计算投标人技术评分时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对该投标人的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技术得分,平均值小数点后取2位。 |
3.3.1 | 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3.3.1项修改为: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在算术性复核中发现的算术性差错; b、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漏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 c、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多报了某个工程细目的单价和合价或所报单价增加或减少了报价范围; d、在招标人给定的工程量清单中修改了某些支付号的工程数量; e、施工组织设计(不含关键工程技术方案)不够完善。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采用固化工程量清单,则a-d步骤省略): a、按本评标办法的规定对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 b、对于漏报的工程细目单价和合价或单价和合价减少的报价内容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 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c、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于多报的工程细目报价中增加的部分报价从投标报价中予以扣除,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d、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对与给定工程量清单数量不符的工程数量进行更正,并对其它细目作相应的平衡性调整。 |
3.5 | 增加3.5款“定标原则”: 3.5.1按上述评审办法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如果综合得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当一家以上投标人综合得分相等且投标价也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顺序确定其名次: (1)以注册资金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由评标委员会视投标人技术能力、施工方案等情况经评议后,投票确定其名次; 3.5.2按照上述第3.5.1项原则按排名次序推荐出2名中标候选人。 3.5.3按招标文件规定每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一个标,如果同一投标人在所投多个合同段出现都被评为综合排名第一时,则按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由高到低的标段顺序选择该投标人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高的合同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在一个合同段被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自动失去在其它合同段被评为中标候选人的资格。 3.5.4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5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及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5.6如果发生无法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其它意外情况,评标委员会可建议招标人重新招标。 |
评标办法正文内容参见:《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