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2.2 招标编号:信平财公开招标【2017】 45 号

2.3 项目名称:平桥区平昌镇中心幼儿园工程;

2.4 工程地点:信阳市平桥区平昌镇

2.5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 招标规模:建筑面积1003.94㎡,建筑高度7.5m,层高3.6m,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基础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的法人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4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持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 “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查询结果。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3 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携带各类有效证件原件,证明对招标文件的资格性响应。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 9 时 30 分;

5.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平桥区教育体育局

地 址:信阳市平桥区平西路

邮 编:464000

联 系 人:余主任

电 话 ***

招标代理:信阳市诚信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信阳市羊山新区铁道佳苑C1座404

联 系 人:蔡女士

电 话 ***

监督单位:信阳市平桥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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