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钱场镇牛车垱高标准农田建设项1-12标段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201715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山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整治项目1-12标段施工及监理已湖北省财政厅鄂财发发201613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京山县钱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山县钱场镇荆条、严李等4个村。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12个施工标,1个监理标,详见下表:

标段

所在村

建设内容

施工1标

荆条村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2标

 

严李村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3标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4标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5标

 

钱场村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6标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7标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8标

 

幸福村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9标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10标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11标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施工12标

稻虾养殖池、沟路渠及其配套建筑物

监理标

本项目施工全过程监理

 

2.3施工计划工期: *** ;监理计划工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缺陷责任期(24个月)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1标段至第12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 *** 及以上资质,近五年承担过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总监理工程师须取得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资金、信誉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监理的能力。

3.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需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近三年《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施工标段必须能反映到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监理标段必须能反映到法定代表人和总监理工程师(查询落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无效)。

3.4近三年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不接受报名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如报多个标段则视为无效报名。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库进行网员注册(http://www.jsggzyjyzx.com),具体操作参见《京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征集注册招投标企业网员的公告》
    4.2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 至 *** 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县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jsggzyjyzx.com,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未按规定从“县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地址:湖北省京山县经济开发区县人民政府服务中心三楼北)。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京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京山县钱场镇人民政府     

   址:京山县钱场镇                             

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京山县京源大道111号

人:朱国元

联系电话: ***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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