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福建省建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三明建宁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扩建项目工程,所属区域:福建-三明-建宁县,所属行业分类:工程,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福建省建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标编号:建审施招〔2017〕第037号,招标文件售价:2,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建审施招〔2017〕第037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省建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宁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扩建项目工程已由建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建发改投资〔2017〕7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建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建省建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宁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约人民币775万元,政府投资项目最终审核结果以审计机关审核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宁县粮食仓储物流中心扩建项目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7745674元;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150个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根据明建筑【2017】74号文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含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和闽建筑函〔2014〕6号文要求的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3.6. 其他资格要求:

3.6.1.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2. 根据闽建〔2016〕5号、闽建建〔2017〕16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单位、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工程投标

3.6.3.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建办厅〔2017〕32号),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工程的投标活动。投标企业单位和企业法人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失信行为,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按废标处理。查询网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

3.6.4.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和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本项目中标人应按建宁县现行有关规定在签订合同前预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未按规定执行的,视为中标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 30 分至 11 30分,下午 3  30 分至 5  30 (北京时间,下同),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采用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控制价等其他资料费另计,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按明建筑【2017】74号文件规定)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9时00分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的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帐的方式汇达并解入以下指定账户,并须注明“建审施招〔2017〕第037号投标保证金”;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采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③建宁县注册的建筑业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建宁县人民政府文件建政文(2013)81号执行。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宁县广电局旁一楼)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作为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电汇或银行转账单复印件或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建宁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地址:建宁县黄舟坊南路6号

电话: ***

联系人:张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新市中路123幢美菱大厦6楼    ,邮编:365001  

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李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户 名: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建宁支行

账 号:4299 6917 1941

 

交易中心名称:建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中心财务咨询电话:

 

监管部门:建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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