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汕公路(增江段)生态景观林带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穗发改[2015]105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财政局
  招标人 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汕公路(增江段)生态景观林带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2015]105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纸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现对广汕公路(增江段)生态景观林带改造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汕公路(增江段)生态景观林带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8275218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汕公路雁塔桥至三江路口

四、项目概况:

    项目实施生态景观建设工程,改造总面积约2000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对广汕路(增江段)两侧各13米范围内原有绿化进行改造,形成统一的道路林带景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项目编号:JG2017-6725

招标内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设计、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具体以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为准)。

建设规模:项目实施生态景观建设工程,改造总面积约200000平方米,主要内容为对广汕路(增江段)两侧各13米范围内原有绿化进行改造,形成统一的道路林带景观。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有关资料为准。

    招标控制价为:7600926.07元。

六、资金来源:由广州市财政和区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78250000分至201791511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8250000分,截止时间:20179151100分。

2. 开标时间:201791894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

1)投标担保1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件。

2、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专业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投标人专职安全员(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4、投标人自2014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中标价10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工程业绩须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为准,业绩的时间须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质量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证明。

注:1)业绩取自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工程业绩库

2)园林绿化工程,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园林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

3)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需提供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

5、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除招标公告第十一条中所述可由投标人提供上传件或页的信息外)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同时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投标申请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须按要求提交《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以证明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可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但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否则不允许项目负责人签到。如投标人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开具查询证明,可登录区检察院网站(http://www.zcsrmjcy.gov.cn)查阅办事流程,具体接受查询部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综合预防科,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府佑路133号,咨询电话:

十五、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六、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七、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异议受理电话:

        址:广州市增城区富国路6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就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依法向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署名投诉

十八、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其他法定媒体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九、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二十、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一、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二、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人: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2017824

  发布人 广东省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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