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道111线危涵改造工程及东山湾特大桥桥面铺装修复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交发【2017】393号文件进行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付,项目业主(招标人)为赤峰市松山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人就本项目的施工及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概况

危涵改造:改造国道111线K415+703——K555+607段20道钢筋混凝土盖板明涵。实施方案为拆除原涵上部板及台帽,利用其余下部,新做台帽及现浇板。

2.2计划工期:2017年920-2018731日,10个月。

2.3工程质量及安全目标要求:本项目要求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优良标准,安全生产目标:杜绝重特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力争零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备:①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②近5年内(20128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2座道路桥梁工程施工并通过交工验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标处理。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指“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或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招标文件获取及相关事宜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陆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以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投标信息时间:20178231730分至8281730分(北京时间)

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仅为网上报名,无需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纸版投标文件。

②:信息入库及办理CA证书具体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15685710,电话 ***

4.4获取时间:20178231730分至8281730分(北京时间)

4.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成功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陆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在开标当日现金支付,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接收投标文件,否则,不予接收。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招标文件,并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6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若未使用最新补遗文件,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进行考察,取得并核实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一切资料。投标人考察现场和阅读招标文件后的问题按“投标人须知”规定提出,招标人予以答复。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13日上午09:30,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09: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八室。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签署和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授权代表出席。

7、评标办法

本项目施工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采用合格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www.nmjt.gov.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发布。

9、监督部门

    监督机构:赤峰市松山区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室

   址:赤峰市松山区国道306线128号

   编:024000

        话:

10、联系方式

人:赤峰市松山区交通运输局

   址:赤峰市松山区国道306线128号

   编:024000

   话:0476-5671299

人:方瑞

招标代理: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大厦G座7层

   编:100000

   话: ***

人:常会建

施工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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