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东侨开发区2017-2018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BYN2017027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所属地区:

投标邀请书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侨开发区2017-2018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专题会议纪要(2015)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维护工程进行公开邀请招标,欢迎有资质的企业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

2.2工程建设规模:东侨开发区2017-2018年度市政基础设施维护工程,项目季度估算总投资约为8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市政道路、人行道、路缘石、窨井盖、雨水篦等市政设施的巡查。维养单位(中标的投标人)应及时发现区域内各类市政设施的损坏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做好安全防护措施,设立相应警示标志;对区域内市政管理范围内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无法处理的,与执法部门联系并及时上报业主。

(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市政道路、人行道、路缘石、窨井盖、雨水篦等市政设施的日常养护维修工作。维护单位针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各类市政设施损坏情况,按设计原标准进行修复。

(三)积极响应参与积水处理、管道疏浚及配合各类应急保障(如防汛、抗台)任务,和市委市政府、开发区两委及主管部门巡视过程中提出的要求维护的范围。

(四)系统掌握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内的市政道路及其附属设施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养护及管理台账制度,认真做好台账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相关周报、月报、养护计划、养护工程报表、道路技术状况评定表。

注:(1)维护工作产生的污泥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乱堆乱放和造成二次污染。

2.4维护期:1年;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

2.5养护质量要求:

1.《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2006)

2.《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程》(DB50/T232-2006)

3.《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

4.国家现行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6.1. 咨询单位:/;

2.6.2. 设计单位:/;

2.6.3. 代建单位:/;

2.6.4. 监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宁德地区注册成立的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 或 *** 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 *** 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5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含法定节假日),到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相关材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简易招标)。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可按以下方式:

6.3.1银行保函或保险形式;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保险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复印件等资料递交投标文件,上述复印件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携带原件核验,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管理中心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A ,

电话 *** ,

联系人:薛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宁德市沃尔玛东方伟业F栋-3D ,邮编:352100 ;

电话 *** , *** ;联系人:小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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