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 PPP项目(项目名称)经牟定县人民政府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实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已批复。牟定县财政局、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了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工作,现已完成,并经专家评审和财政部门审查通过。《楚雄州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 PPP项目实施方案》由牟定县人民政府(授权主体)审核批准,并授权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开展项目采购工作。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及要求,对楚雄州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 PPP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面向全国采购并选定社会资本合作方,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有兴趣、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预审文件编号:DCYN(2017) 111 号
二、项目名称:楚雄州牟定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 PPP项目
三、授权主体:牟定县人民政府
四、项目实施机构: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七、投资规模:本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0733.2万元(最后总投资额以PPP合同为准)
八、合作期限:为21年,其中建设期1年,运营期 20 年;
九、项目内容及规模:拟建地下综合管廊总长度约为6990m,分别是:
{C}1.{C}北干道及其延长线地下综合管廊1740m;
{C}2.{C}中园路综合管廊及道路2100m;
{C}3.{C}万寿路地下综合管廊2110m;
{C}4.{C}护城河至龙川河输水(排水)管廊工程1040m。
十、项目运作方式:
本项目拟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中标人应与政府指定机构成立项目公司实施本项目。本项目资本金比例设定为项目预计总投资的30%(不论总投资如何变化,资本金比例不变)。即资本金比例设定为项目总投资的30%。项目公司资本金为9219.96万元,双方按股权比例承担,其中:政府922万元,持股比例为10%;社会资本方出资8297.96万元,持股比例为90%。若项目资本金比例因融资需要等原因增加,则增加部分由社会资本方全部承担,但股权比例不变。除股权投资外,缺口资金由社会资本方筹措,政府不再承担融资及融资担保责任。
合作期满后,项目公司应将项目设施完好无偿移交给政府指定机构。
十一、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州牟定县
十二、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磋商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2.主体要求:投资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名。
3.资质要求:投资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施工总承包 *** (含 *** )及以上的企业资质。联合体资质的认定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4.运营状况: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所有成员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未被牟定县财政局禁止进入牟定县政府采购市场。
5.财务要求: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为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法人,以2016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总资产2.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净资产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经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为准)。如为联合体申请,总资产和净资产,可由联合体成员任意一方达到即可。
6.投融资能力: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申请人应具备为本项目多渠道融资的资源和经验,需提供3亿元及以上融资能力证明资料。
注:融资能力证明资料为: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为本项目授信额度证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存款证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贷款意向书、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基金、信托、证券)有单笔融资3亿元以上经验。如为联合体申请,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7.技术能力:投资人应具有实施本项目所需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8.业绩要求:投资人应具有良好的业绩,近五年投资人具有至少一个市政工程施工业绩或PPP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如为联合体申请,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9.企业信誉:投资人应具有合法的法律地位,在过去3年内没有严重违约或不良行为,投资人提供公司及其资格审查申请代理人在人民法院查询的无失信证明。投标企业需到人社部门出具是否存在工资拖欠和是否受到过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情况证明(原件)。
10.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三、资格预审方式:
1.当资格预审申请人大于5家时,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预审合格申请人超过5家,取分数前五名进入竞争性磋商,预审合格申请人未超过5家则全部进入竞争性磋商。
2.当资格预审申请人少于等于5家时,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3.当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2家时,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4.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均不得参与竞争性磋商。
十四、资格预审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料:
1.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企业无需提供);
4.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注: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必须同时到场报名(留影)。
6.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若为省外施工企业需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理规定进行企业资质信息登记,并提供相关登记资料。
7.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适用);
8.申请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加盖公章);
9.申请人营业执照所在地人民法院出具的公司及其资格审查申请代理人的无失信证明(加盖公章);
10.申请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社部门出具是否存在工资拖欠和是否受到过劳动保障行政处罚情况证明(加盖公章)。
以上复印件均需各准备3份且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整齐。若为联合体申请,上述第1—4和第8、9项资料,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十五、资格预审文件取得时间和方式:
请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申请人于 2017年 8 月28日至 2017 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持报名资料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费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十六、资格预审时间:
2017 年9月12日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合格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受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壹份、副本陆份和电子文档一份),递交后一律不予退还。
十七、资格预审地点:楚雄州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十八、联系人:
招标人:牟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地 址:牟定县茅阳路 地 址:昆明市世纪金源大道世
纪金源商务中心2幢19楼
联系人:温晓发 联系人:姚云锦
电 话: *** 电 话: ***
十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于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www.yngp.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yngp.com)、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牟定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xgk.yn.gov.cn/Z_M_011/?departmentid=13129)上发布。
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