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鸡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好谦路(椒乡大街-滨河大街)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I1300000001012817001001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鸡泽县发展改革局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鸡发改招标核字【2016】9号
所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
所属地区:邯郸市-鸡泽县
招标内容:

鸡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好谦路

(椒乡大街-滨河大街)施工

1、招标条件

鸡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好谦路(椒乡大街-滨河大街)已由鸡泽县发展改革局以鸡发改招标核字【2016】9号核准,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鸡泽县泽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鸡泽县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好谦路(椒乡大街-滨河大街)施工

2.2建设地点:鸡泽县境内

2.3计划工期: ***

2.4招标范围: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开标时,投标人需持有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期限为10年,如企业成立不足10年,查询年限为自企业注册成立至今,否则投标无效;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与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及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原件(查验)及复印件(留存)一套,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投标人公章,到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邯郸市人民东路345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需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点击首页最顶端的“市场主体登录”申请注册,并携带提交上传证件的原件到就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完成注册;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5时00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大厅四楼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鸡泽县泽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鸡泽县会盟南大街

联系人:霍现峰

电话 ***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志新路8号

联 系 人:周章雷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名称:鸡泽县泽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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