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涂装车间施工总承包
  批复文号 粤发改产业函〔2017〕1989
  批复单位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涂装车间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产业函〔20171989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现对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涂装车间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涂装车间施工总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

四、项目概况: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冲压车间、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联合车间(含总装车间、生准车间)、试制车间、电池车间、办公楼、总装车间辅房、综合站房、固废房、污水站、发车中心、试车跑道、充电站等,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冲压车间和焊接车间为联合厂房,焊接车间与涂装车间通过焊-涂通廊连接,涂装车间与总装车间通过涂-总通廊连接,总装车间与办公楼通过通廊连接,其中冲压车间、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办公楼建筑面积共计约22万平方米。因本项目工期较紧,为加快推进,本项目分阶段推进,现对具备条件的涂装车间先进行招标,涂装车间占地面积约2494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 46867平方米,最大跨度为15米,门式钢架结构。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及规模: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冲压车间、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联合车间(含总装车间、生准车间)、试制车间、电池车间、办公楼、总装车间辅房、综合站房、固废房、污水站、发车中心、试车跑道、充电站等,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其中冲压车间和焊接车间为联合厂房,焊接车间与涂装车间通过焊-涂通廊连接,涂装车间与总装车间通过涂-总通廊连接,总装车间与办公楼通过通廊连接,其中冲压车间、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办公楼建筑面积共计约22万平方米。因本项目工期较紧,为加快推进,本项目分阶段推进,现对具备条件的涂装车间先进行招标,涂装车间占地面积约2494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 46867平方米,最大跨度为15米,门式钢架结构。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招标澄清文件、招标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完成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品牌乘用车新增20万辆/年(新能源汽车)产能扩建项目涂装车间施工总承包施工招标图纸包含内容(具体工程量以施工蓝图和技术规格书为准,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

3.招标控制价:154,113,451.47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2017822日至201791111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费100/套,招标文件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项目负责人签到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9111100分,截止时间:20179111200分,第6开标室(番禺交易部7F)

2.项目负责人签到起始时间:20179111100分,截止时间:20179111200分,第6开标室(番禺交易部7F)

3.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一时间和地点,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办理投标登记时提供资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www.gzggzy.cn);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未按要求提供投标登记提交资料,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2)投标报名费人民币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

4.开标时间:20179121100分。

5.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级别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 *** 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7、投标人自20141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8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中标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业绩须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可查(投标人须提交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网页信息页),并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指标的,须另提供可证明技术指标的其它资料复印件(招标人在中标结果时将进行公示)。

8、投标人已按本公告附件一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暂无具体名单)

注:(1)资格审查文件组成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未在招标公告第十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二、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四、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电话: ***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金山大道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广州汽车集团乘用车有限公司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7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督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发布人 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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