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滨公园景观改造工程 ***
招标编号:平诚榕招字〔2017〕第023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平诚榕招字〔2017〕02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溪滨公园景观改造工程已由 梅发改审批〔2017〕41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闽清县梅城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闽清县梅城镇,核定概算总投资为50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23.7万元,建设内容为利用原有溪滨公园规划用地建设五大功能区(入口广场区、儿童娱乐园,欢乐鼓舞区、礼乐文化区、健身活动区)、林萌停车场、配套绿化工程等。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4080149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溪滨公园景观改造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室外总平工程、室外安装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招标控制价为4080149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备注:根据闽建筑〔2014〕6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 *** 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1)已按规定在20142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24日至20178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200 分,下午 14 30 分至 17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 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按银行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106

电话:  *** 5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平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256号1#6楼

电话:  *** 0 ;传真: / ;联系人: 小刘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建筑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闽清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

 

部门或机构名称:闽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373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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