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室外景观照明工程(二次)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室外景观照明工程(二次)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市政工程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08:00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7:30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保山市永昌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办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杨先生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GC530500201700125001001
标段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室外景观照明工程-(二次)查看文件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 1 09:00
开标地点:保山5号开标室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本次发包估价:222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1.工程建设规模: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二期占地面积约150亩的室外景观照明工程。投资约222万元。
2.标段划分:本工程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保山市人民医院迁建项目一期、二期占地面积约150亩的室外景观照明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内容等(除特别注明者外);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4.发包方式:总承包、包工、包料(除特别注明者外),禁止转包,禁止非法分包。
5.计划工期:一期风室外景观照明工程不得超过 *** 0日,二期室外景观照明工程不得超过 ***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保山市隆阳区东城区青阳片区
计划工期(日历天):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 及以上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的能力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机电工程
其他:一、提供合法有效的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授权到建造师,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商须提供主要产品的销售证明或授权书、产品生产合格证明、产品相关认证证明及相关检验报告;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相关配套人员资格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
2.省外企业须提供入滇相关证明材料;
二、投标报名要求
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段内(北京时间),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携带:以上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报名登记并通过审核后,获取纸质版资格预审文件。
2.网上报名及电子资格预审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除需在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购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外,还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格式为*.B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以便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网页、办理咨询联系电话 *** )。
3.资格预审文件售价:¥100.00元/份。 
4.逾期不接收任何报名,不提供邮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服务。
三、投标申请人为保山市外企业的若有幸中标,须到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表”;
四、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提供在保山市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由相关部门出具);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条件: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 1日09时00分止【建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段 *** 1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格式为*.BTBJ)及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 
1)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www.bszwzx.gov.cn/),投标申请人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文件回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2)网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后,还须把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光盘(同时携带CA)递交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格预审会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光盘(格式为*.BTBJ),视为撤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当纸质文件与数据电文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八、技术支持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文件名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室外景观照明工程)二次公告.pdf *** 17:02:52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人还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说明。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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