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永泰县教育局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截止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福建福州永泰县东门中学勘察、设计,所属区域:福建-福州-永泰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永泰县教育局,招标编号:FJGJZ-〔2017〕033号,招标文件售价: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JZ-〔2017〕033号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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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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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永泰县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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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东门中学(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GJZ-〔2017〕033号 1.招标条件 永泰县教育局的招标编号为FJGJZ-〔2017〕033号的永泰县东门中学(勘察、设计)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审批〔2017〕8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县财政拨款,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泰县东门中学(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城峰镇板桥公园规划红线范围内; 2.3工程建设规模:新建东门中学,总用地36397平方米,建设内容含:教学楼2座,实验楼1座,行政办公用房1座,学生宿舍楼1座,学生食堂1座,综合体育馆1座,配套后勤用房1座,250米跑道运动场1座,及看台、门卫房、垃圾处理间等,总建筑面积32259㎡;配套建设大门、围墙、道路硬化、景观绿化等附属工程;建成后拟办学36个班级,招生能力1800人; 2.4投资总额:人民币8502.9万元; 2.5招标类型:勘察和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岩土勘察、建设总体平面图内的主体工程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岩土工程勘察、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 2.6.2内容:岩土勘察、新建主体土建工程及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幕墙、智能化、道路、景观绿化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设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17年 12月开工,建设周期 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一家勘察单位只能与一家设计单位联合); 3.2.具备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 ***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4.投标人应具备类似业绩:无; 3.5.企业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中标后应按闽建〔2014〕12号文相关规定进行信息登记备案; 3.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7.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8.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9.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3.11.投标人其他主要勘察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1 日至2017年 8 月 2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单位介绍信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及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50 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或按相关文件规定交存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8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担任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授权委托书、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拟任项目负责人或投标人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67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6.2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www.fzztb.org)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教育局; 地 址:永泰县城关; 电 话: *** ,传真: / ; 联系人:汪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鼓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宜发得贵城6#1401,邮编:350001; 电话:,传真:; 联系人: 王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永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北门分社; 帐户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帐 号:9010 5110 3001 0000 0103 91。 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FJGJZ-〔2017〕033号投标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永泰县南湖花园9幢2层。
监管部门:永泰县监察局、永泰县住建局 地 址:县政府大院内、永泰县樟城镇富裕新村18号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