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经潮州市潮安区国土资源局、潮州市潮安区财政局、潮州市潮安区农业局(安国土资[2017]9号)核准;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建设地点:潮州市龙湖镇市头村、市尾村、银湖村、鹤一村、鹤二村、鹤三村、鹤四村。
(2) 建设规模:潮州市龙湖镇市头村、市尾村、银湖村、鹤一村、鹤二村、鹤三村、鹤四村。7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总建设面积4000亩。
(3) 招标范围:潮州市龙湖镇市头村、市尾村、银湖村、鹤一村、鹤二村、鹤三村、鹤四村。7个村高标准基本农田总建设面积4000亩。建安工程费为6300761.69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
(4) 工期要求:计划工期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没有出现经营异常信息或经营异常已移出,2014年以来没有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行为等不良记录;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企业注册资本金需满足承担工程范围需要)且已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且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省外企业应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项目;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应与投标时一致;
(4)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拟投入本工程的造价负责人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应与投标时一致;
(6)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为同一人)、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应与投标时一致;
(7)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4至2016年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报名之前,由检察机关开具的《人民检查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9)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
(10)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
(11)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详见《附件一》,附件所要求提交的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网http://www.gzggzy.cn可下载)。
5、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 时间:2017年8月 18 日— 8月 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5.2 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3 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担任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担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到场报名,否则招标人有权不接受报名。招标资料及图纸售价为1000元/套,售后不退。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民营经济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联系人:孔工
电话:  *** 电话:
2017年 8 月 18 日2017年 8 月 18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
项目名称:潮州市潮安区龙湖镇2015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投标单位(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 | 委托代理人签名: | |
序号 | 项目 | 内页码 | 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 审核情况 | 备注 |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
1 |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不用装订) | | 原件 | | |
2 | 投标申请公函(见附件二,同以下资料装订为一本) | | 原件 | | |
3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果有)、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有) | | 原件 | | |
4 |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行政处罚信息”、“经营异常信息”、“严重违法信息”三栏件。 | | 原件备查 | | |
5 |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6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7 | 拟担任本工程建造师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8 | 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9 | 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0 | 拟投入本工程的造价负责人的水利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1 | 拟任本工程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的相应的岗位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2 | 企业所在地社保局开具的上述人员的报名前近三个月的社保缴费清单(社保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 | | 原件备查 | | |
13 |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报名之前,由检察机关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广东省水利厅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终审证明(可附网页截图)、公司出具的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记录的承诺书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14 | 2014、2015、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中的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附审计报告)复印件 | | 原件备查 | | |
注: 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报名资料内首页,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代表。 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收资料人员审核后填写。
3、报名时查验注册建造师在建情况,一经查验在建,取消该企业对本工程的报名资格。
4、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