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榆林市高新区管委会以榆横集团字(2017)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榆林榆横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俊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2017年路灯工程的灯具采购及安装、售后服务等内容(包括高压安装费)。
2、标段划分及工期:本工程施工共设两个标段。
其中N1标段为:明珠路、榆苏路,路线总长1.25公里;
N2标段为:鸿泰路、开发路、规划路、太昌路,路线总长1.65公里。工期均为 *** 。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工程概算价:N1标段426.2 *** 标段452.9万元。
三、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企业法人,并具有生产、制造户外照明灯杆、灯具的合法生产企业,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及 *** 以上施工资质。生产的产品须通过ISO14001环保体系认证、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CQC认证和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省外企业须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2、项目经理要求: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申请人本企业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业绩要求: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单项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路灯LED采购及安装合同一项。(需提供采购及安装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原件,以及合同甲方联系方式。)
   4、在同行业中有较好信誉,自 *** 至投标截止日止未因安全、质量等问题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处罚,无不良记录。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一个投标人只能参与同期公告一个标段的报名。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9家)。
五、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往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或授权委托人于 *** 至 *** (上午8:00-11:30分,下午2:30分-5:30分)在陕西俊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榆林市高新区阳光城步行街西门A区3幢8层801)持①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②环保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③新版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根据建市[2015]154号文件规定:从 *** 起,旧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失效;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建造师注册证(具有市政 *** 或机电安装 *** 及以上资格)、建造师安全考核B证;⑥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产品质量合格证明;⑦生产商近三年业绩证明材料;⑧检察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⑨省外企业可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到企业基本信息记录。 ⑩法人到场提供: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建造师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提供: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上述证件均提供原件和加盖企业原色印章的复印件一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应真实有效,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七、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8时30分,递交地点为榆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榆林高新区阳光广场西南榆商大厦A座11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具体要求详见资审文件的规定。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发布发布。
8、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榆林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陕西俊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曦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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