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TC-1731082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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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业主名称: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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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TC-173108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寿宁县银山花田旅游区(一期)项目已由寿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寿发改审批〔2016〕1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配套及申请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寿宁县银山花田旅游区(一期)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寿宁县大安乡。 2.3建设规模:银山花田旅游区位于寿宁县大安乡境内,地处中部包括官台分域以及 6个行政村所在区域。规划范围东至搵洋村、南至亭溪村、西至大安乡、北至小东溪,景区范围总面积39.6平方公里。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4计划工期: *** 前完成主要景点的建设, *** 完成整个景区建设并交付使用 。 2.5招标范围:寿宁银山花田项目的勘察、设计与施工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察、路基、路面、雨水、污水、电气、照明、弱电、交通、桥梁、景观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与施工总承包。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和设计任务书。 2.6质量要求:①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争创5A级景区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设计 *** 及以上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工程)设计 *** 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项目管理班子要求: ①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或 ***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②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筑师。 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 *** 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执业资格(或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资质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派出。 3.4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8时30分至 *** 17时30分通过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snggzyjyzx.4008705191.com/)进行在线购买,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购买后7日内持有交易编号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单位介绍信和联合体双方资质证书复印件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技术文件封面及相关材料;若购买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 4.2各投标企业在购买标书后需将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出来,以供招标代理现场扫描其二维码进行交易编码的验证。详细操作,请查看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编码二维码扫描功能操作手册》。 4.3各投标企业购买标书后,请仔细核对的《已支付标书图纸列表》是否有交易编号二维码,若无,请清除缓存后重新列表,以供开标时招标代理扫描交易编号二维码验证交易编号。在操作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随行客服电话400-870-5191。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 9:30(北京时间),地点为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处。 5.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到场。且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的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还应随带并出示不需要密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拟派出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上述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45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万元; 6.2投标保证金的缴交方式:①应从独立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达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 6.3投标保证金缴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7.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snggzyjyzx.4008705191.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寿宁县城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239号四楼 电话: 联系人:夏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 电话 *** 4 联系人:刘先生、郭先生、林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寿宁县支行; 帐户名称:寿宁县行政服务中心; 帐号:35001687507052508744 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 ***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转账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所投招标编号)。
招投标监督机构:寿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管股 地址:寿宁县胜利街335号 电话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寿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寿宁县鳌阳镇胜利街128号旧政府一层 联系电话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