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木耳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装修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耳派出所业务用房改造装修项目已由重庆市渝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北发改投〔2017〕27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渝北区木耳镇公租房。 2.2 工程建设内容:该项目改造及装修面积为2000平方米,主要涉及土建、水电、智能化弱电、装饰及设施设备等全部工程内容。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为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土建、水电、智能化弱电、装饰及设施设备等全部工程内容。(具体招标范围及内容见设计施工图及图说和工程量清单)。 2.4 工期要求: 75 日历天。 2.5 项目总投资:约290万元。 2.6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类别和等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其他条件: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1)获取时间和地点: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7年8 月15 日起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费:500.00元/套(缴后不退), 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2 其他相关信息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9 月6 日09时00分至2017年9 月6 日10时00分。 5.2 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 5.3 开标时间:2017年9 月6 日10时00分。 5.4 开标地点: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地址:空港新城顺义路(区行政服务中心旁)。 5.5 其他事宜: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或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备注 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已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不需再办理,联系电话,因未完善注册登记手续导致无法获取招标资料和相关信息的,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
2017年8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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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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