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定西溪坪至慈利溪口公路(慈利段)改建项目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定西溪坪至慈利溪口公路(慈利段)改建项目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投资[2016]321号文同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慈利县澧洲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省定额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永定西溪坪至慈利溪口公路(慈利段)改建项目第一标段、第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起于溪口镇西北侧雪岭垭,与省道 S310 (阳和至溪口公路)相交(对应阳和至溪口公路桩号 K5+994) ,向南展线,在溪口镇建溪口大桥跨越杜家溪及九都溪后基本沿老路(原 X014)布线,在溪口镇西侧香罗坪下穿焦柳铁路,经岩门村、云桂村后往南偏移甩开老路,沿黄塘堰、金盆村南侧山脚展线,在金盆村西南侧的皂果湾下穿黔张常铁路(桩号 K9+461.3)后于六家坊接回老路,经三元村、双中村、南岳村,终于慈利县永定区交界处的乐和村塘湾上,与永定西溪坪至慈利溪口公路(永定段)顺接,全长 16.219km。全线采用 ***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局部困难地段采用3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m,断面布置为0.75m硬路肩+2×3.5m行车道+0.75m硬路肩。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形式为:4cm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cm厚AC-20C沥青混凝土中面层+1cm沥青表处封层、透层+17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7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8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cm厚未筛分碎石垫层。预算总金额17270.07万元。 本次招标范围为永定西溪坪至慈利溪口公路(慈利段)改建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交安工程、临时工程等。(详见各标段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其类别划分、资质要求、业绩要求等见附表。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2年,保修期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属于记录在交通运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具有附表要求的施工业绩(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工程类别包含两个标段,申请人一般只能获得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机会,只有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AA级单位可以增加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机会,且只允许中1个标。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5招标人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2016年度D级、连续两年(2015年和2016年)评为C级及以下、连续三年(2014~2016年)评为B级及以下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报名。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11:30时,下午15时~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附件2)、单位介绍信、经办人二代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资料不全、报名时提交的人员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的证件和相关资料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图纸及相关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时00分至上午9时00分之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交招标代理机构签收,并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时出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出席开标活动的,招标人将不接收其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根据张家界市人民政府 *** 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17〕55号)及慈利县人民政府慈政办通﹝2017﹞20号文件要求:纳税人为张家界市外企业必须在慈利县设立独立核算的分公司或子公司,应在项目中标后30日内向慈利县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种登记,并依照规定办理发票领取、使用、缴销等手续。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慈利县澧洲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慈利县零阳东路 联系人:覃先生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锦泰广场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507室) 联系人:谭先生 电 话: *** 传 真: 邮 箱:263650247@qq.com 交易地点: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区(张家界市永定区子午路220号(澧滨小学对面)) 联系人:全源 电 话: 二○一七年八月一十四日 附表 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人员资历和目前在岗情况、信用等级等信息进行核实确认,具体有关要求详见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附件2 利益相关企业声明函 (招标人名称) 我方和与我方有利益相关的企业报名参加永定西溪坪至慈利溪口公路(慈利段)改建项目的投标申请标段数及企业名称分别为:
因我方填报信息不全,而导致存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信誉最低要求”第(16)条所述的情形,招标人可否决我方同一招标工程项目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投标申请并取消同一招标工程项目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标段投标资格;若在评标期间被发现,招标人可否决我方同一招标工程项目所有利益相关企业的所有投标。 申请人: (全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注:1. 此声明函原件需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单位章在报名现场递交给招标工作人员。 2. 招标人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取消。 附件项目建设概况 1 项目位置 1.1 项目名称:永定西溪坪至慈利溪口公路(慈利段)改建项目 1.2 概述 路线起于溪口镇西北侧雪岭垭,与省道 S310 (阳和至溪口公路)相交(对应阳和至溪口公路桩号 K5+994) ,向南展线,在溪口镇建溪口大桥跨越杜家溪及九都溪后基本沿老路(原 X014)布线,在溪口镇西侧香罗坪下穿焦柳铁路,经岩门村、云桂村后往南偏移甩开老路,沿黄塘堰、金盆村南侧山脚展线,在金盆村西南侧的皂果湾下穿黔张常铁路(桩号 K9+461.3)后于六家坊接回老路,经三元村、双中村、南岳村,终于慈利县永定区交界处的乐和村塘湾上,与永定西溪坪至慈利溪口公路(永定段)顺接,全长 16.219km。全线采用 ***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km/h(局部困难地段采用30km/h),路基宽8.5m,路面宽7m,断面布置为0.75m硬路肩+2×3.5m行车道+0.75m硬路肩。全线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形式为:4cm厚AC-13C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cm厚AC-20C沥青混凝土中面层+1cm沥青表处封层、透层+17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上基层+17cm厚5%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8cm厚4%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15cm厚未筛分碎石垫层。 标段划分:
2 主要采用的设计规范、标准 2.《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 3.《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 4.湖南省交通厅《关于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及编制办法〉及补充规定的通知》(湘交造价字[2007]638号); 5.湖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车船使用税标准》(2012)(湖南省人民政府第258号); 6.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局部修订的公告》(2011年第83号)。 7.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湘交造价(2010)523号)》; 8.《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 9.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调整湖南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及税金的通知》(湘交造价[2013]332号); 10.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2016]66号); 11.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转发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路工程营业税改增值税计价依据调整方案》的通知(厅办发[2016]44号); 12.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16号); 13.慈利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永定西溪坪至慈利溪口公路(慈利段)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慈交计字〔2017〕7号); 14. 湖南省公路设计有限公司《永定西溪坪至慈利溪口公路(慈利段)施工图招标文件》(2017年3月); 15.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发布< 2017年2月湖南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通知》(湘交造定字〔2017〕 34号); 3 沿线筑路材料、水、电等建设条件
缺陷责任期:24个月,保修期5年。 暂定:2017年 10月 7 日开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