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玉林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博白县城南公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BBZFCG-2017-381】招标公告招标公告,所属区域:广西-玉林-博白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采购业主: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售价:25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博白县城南公园已由博白县发展和改革局博发改投资【2017】3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þ勘察、þ设计、þ采购、þ施工þ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博白县东风南路
建设规模:拟新建博白县城南公园总建筑规模为1217.12 平方米,占地面积为40002.23 平方米(折合约60 亩)(其中陆地面积35502.23 平方米,水体面积4500 平方米),是集集体休闲、生态、观光、健身、娱乐为一体的休闲公园。
合同总估算价:4520万元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公园主大门、喷泉广场、铜鼓小广场、半园小广场、休闲广场、景观湖、亲水平台、景观湖喷泉、景观假石山、标志性雕塑、景观大石雕、名人雕塑、防腐木观景桥、水桥、休息亭、花架、休闲廊、休闲步道、滨水步道、景观花草、园路、行人道、小石凳、健身器材、儿童游乐园、生态停车场、景观灯、小路径、管理用房、小卖部、公共卫生间及配套建设给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工程等基础设施。
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设计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 *** 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 ***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具有国家注册 *** 建造师执业资格。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拟派专职安全员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并具备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中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要求þ有要求,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至少承接过1项金额在4500万元以上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类似项目业绩,类似工程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 *** 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 *** 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投标人必须提供公告期间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投标人法人代表人(含联合体各方),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投标员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确认无行贿犯罪记录后,方可进行本项目投标等各项业务。
4. 投标报名
þ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 14 日至2017年 8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博白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博白县南州南路8号)通过验证,并持博白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出具的《诚信库信息查询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þ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7年8月14 日至2017年8 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牵头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到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 月8 日10时00分,地点为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牵头单位)或其授权的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时可持本企业任一专职投标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tb.gxi.gov.cn)、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http://www.yulin.gov.cn)、博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http://www.bbctc.com.cn)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监督部门及电话
博白县纪委执法室 电话:
博白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
博白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博白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博白县博白镇锦锈东路 地址:玉林市江岸路78号
邮编:537600 邮编:537000
联系人:刘钟华 联系人:陈心荷
电话: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http://www.guangxibid.com.cn
开户银行:
账 户:
2017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