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郊水库泵站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东建招公字20175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郊水库泵站改造工程施工及监理已由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投资[2017]21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安排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南郊水库泵站改造工程

建设地点: 南郊水库库区内

工程内容: 五干、库前两泵站及附属构筑物维修,水库及沉砂池坝顶路面维修改造,水库挡浪墙及部分场地维修等工程

计划投资:施工约为664万元,监理约为25万元

计划工期:约90

建筑垃圾数量:无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施工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施工;

施工标段划分:施工分为1个标段;

监理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内的工程监理;

监理标段划分:监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者有中标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但被更换后不足6个月的。项目一经报名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更换项目经理。

3.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 *** (含)以上资质,投标企业须在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信息验证通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投标企业在三年内无犯罪行为记录。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专业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或者有中标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但被更换后不足6个月的。项目一经报名不允许以任何理由更换项目总监。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2017812日至2017816日进行网上报名,有意参加投标者,进入东营市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投标单位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投标报名凭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成功者,投标人自行关注(www.dyjs.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和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市政府采购中心

   址:东营区辽河路115              址: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

   编:257091                          编:257091  

联系人:许先生                         人:张先生

   话:                    话:

监督机构:东营市审计局、东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东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东营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技术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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