栾川县陶湾镇南沟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及产业提升建设项目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栾川县陶湾镇南沟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及产业提升建设项目绿化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栾川县陶湾镇南沟旅游扶贫基础设施及产业提升建设项目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陶湾镇;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养护期:一年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 *** (含 *** )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 *** (含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绿化专业 *** (含 *** )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420148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2份绿化业绩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具有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

  3.6、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11日至20178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进行报名,报名地址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顺丰快递四楼):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3)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420148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2份绿化业绩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查询对象为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整,现金或电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83109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事处开标室(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顺丰快递四楼)。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栾川县陶湾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栾川县兴华西路与伊尹路交叉口向西15米路北,顺丰快递四楼

 邮 编:4715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hndc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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