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过坑村至罗溪村公路拼宽工程
招标编号:聚星明招2017【009】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聚星明招2017【0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过坑村至罗溪村公路拼宽工程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安市青水畲族乡罗溪畲族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村自筹,招标人为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永安市青水畲族乡。

2.2项目的规模: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过坑村至罗溪村公路拼宽工程,工程造价约为101万元。

2.3项目的计划工期: *** 。

2.4招标范围: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过坑村至罗溪村公路拼宽工程的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5本项目工程质量目标为:根据《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竣(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福建省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投标人业绩须满足以下要求:无

(3)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根据《福建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考核管理办法》,在普通公路建设中被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重点办评为2016年度信用等级C、D级的施工企业在有效期内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必须是独家申请,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申请。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废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同一标段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如本次招标同时含有施工、监理标,则定标顺序依次为施工、监理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田女士 *** )

4.2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0元,其他资料另计,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也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下午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下午15时00分至15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派出的代表应当持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保证金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缴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签名报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保证金:

5.4.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贰万元。

5.4.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于 *** 17:00前

5.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单笔汇达并解入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的到帐时间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永安市青水畲族乡过坑村至罗溪村公路拼宽工程 ”(可简写)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②银行保函方式:投标人须将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保函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递交。

5.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提交;

5.5.1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采用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单笔一次性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5.5.2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提交金额:按永劳社[2008]87号《永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永安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和 永劳社〔2011〕133号《永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永安市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补充通知》文规定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本项目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相关文件规定注册地在本地的企业提交人民币3万元、注册地在外地的企业提交人民币5万元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到业主指定账户,否则将废除授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将通过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发布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永安市青水畲族乡 ,

电话 *** .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聚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永安市东坡路1409号二楼

联系人: 杨工 *** ,田女士 ***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
开户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35001646007059565656-0084

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咨询电话: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

交易中心名称:永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安市建设局附楼三楼。

监督部门:永安市青水畲族乡人民政府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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