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告受信丰县人民法院、信丰县金鸡林场金鸡分场委托发布,发布日期: *** ,公告主要内容为:赣州江西省高清彩色复印机、机、台式电脑、空调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江西-赣州-信丰县,所属行业分类:电脑,招标代理:信丰锦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信丰县人民法院、信丰县金鸡林场金鸡分场,招标编号:XFJL2017-XF-X001,开标地点:信丰锦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信丰县圣塔西路,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信丰锦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信丰县人民法院、信丰县金鸡林场金鸡分场的委托,现就其高清彩色复印机、机、台式电脑、空调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XFJL2017-XF-X001 (二)采购内容: 品目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预算金额(元) 采购单位 一 高速彩色复印机 (国产产品) 1 台 1、涵盖功能:/复印/扫描,激光电子成像方式; 2、CPU:≥T1024(双核)1.0GHz,标配:≥4G内存+32GSSD,最大支持A3幅面; 3、预热时间:≤18秒,首张复印时间:≤5.3秒,/复印速度:≥32PPm; 4、标配:≥4×500页纸盒+150张手送超大容量进纸; 5、支持1200mm长纸、厚纸、纸张52-300 g/㎡ 输出能力:≥500张; 6、标配:9英寸彩色触摸LCD面板,自动双面复印功能,支持A3-A6R纸张; 7、黑白/彩色同速:≥32CPm,分辨率:≥600X600 dpi; 7、支持25%-400%(以1%为增量)缩放,7缩5放,连续复印张数:1-999,支持自动双面/网络功能; 8、语言支持:PRESCRIBE, PCL6 (PCL-XL, PCL 5c), KPDL3 (兼容Postscript 3), XPS, Open XPS, PDF 直接 Ver. 1.7; 9、接口:USB 2.0高速x1,10BASE-T/100BASE-TX/1000BASE-T,USB主机接口(USB主机)x4,NFC TAGx1; 10、标配网络扫描功能,扫描速度:单面:≥80ipm,双面:≥48ipm;色彩可选全彩、灰度、黑白;分辨率可选:600dpi,400dpi,300dpi,200dpi,200×400dpi,200×100dpi; 文件格式:TIFF,JPEG,XPS,Open XPS,PDF (MMR/JPG 压缩/高压缩PDF),PDF/A,加密PDF; 11、图像质量模式:文字、图片、文字+图片、文字(细线),发送方式:扫描至SMB,扫描至邮箱,扫描至FTP或FTP over SSL,扫描至USB,TWAIN扫描,WSD扫描;地址存储: 2000个通用地址、500个群组地址; 12、原装耗材:彩色15,000页,黑色25,000页;可循环再利用的新式粉盒设计,长寿命非晶硅(a-si)感光鼓,使用寿命高达20万页,新改良的碳粉满足“中国红”输出;在Wi-Fi环境下,可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Apple /Android)里的文档、网页和图像,可将文件和图像扫描至对应的移动设备。 90000.00 信丰县人民法院 机 (国产产品) 2 台 1、类型:黑白激光机; 2、最大支持幅面:A4; 3、鼓粉分离; 4、接口:USB 2.0接口。 2700.00 二 台式电脑 (国产产品) 2 台 1、CPU:≥I5-6400; 2、内存:≥4G; 3、硬盘:≥1TB+120G固态; 4、显卡:集成高性能显卡; 5、显示屏:≥22英寸; 6、操作系统:正版Windows7; 7、类型:商用原装品牌机,不接受兼容组装机; 8、其他:配备USB键盘/USB鼠标,DVD光驱。 11200.00 信丰县金鸡林场金鸡分场 空调 (国产产品) 1 台 1、产品类型:挂式,冷暖型; 2、匹数:1.5P; 3、制冷量(W):≥2650W; 4、制冷功率(W):≤808W; 5、制热量(W):≥2920W; 6、制热功率(W):≤810W; 7、循环风量(m3/h):≥540m3/h; 8、室内/室外噪音(dB):≤(25.5-35)/49dB(A); 9、电辅加热功率(W):≤900W。 3100.00 合计 107000.00元 (三)响应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响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询价通知书的购买时间:2016年08月07日至2017年08月09日(工作日内)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信丰锦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标书工本费1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六)响应保证金:品目一:人民币壹仟捌佰圆整(1800.00元);品目二:人民币贰佰圆整(200.00元),须在响应截止时间止前一天17:00(北京时间)之前到账,从响应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然人参加的,从响应供应商的储蓄账户转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否则响应无效。 (七)响应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地点:2017年08月10日10:00(北京时间),询价地点:信丰锦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信丰县圣塔西路132号-锦麟招标)。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自然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席询价会,逾期(以签到时间为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询价通知书。 (九)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节能、环保、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询价通知书。 (十)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 信丰县人民法院 地 址: 信丰县阳明北路 联 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信丰县金鸡林场金鸡分场 地 址: 信丰县新田镇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 信丰锦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 信丰县圣塔西路132号-锦麟招标 联 系 人: 邱金华 电 话: *** 邮 编: 341600 电子函件: xfjlztb@163.com 开 户 行: 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 户 名: 信丰锦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 号: 2863 0001 0308 0001 267 网 址: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感谢贵公司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 信丰锦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