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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及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  2017年柳城县县乡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 柳城县财政局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柳城县长兴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柳城县长兴农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3计划工期:  2个月  

2.4招标范围:  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 2个标段,即:№1标段:柳城县大桥至上火公路及太平至江头公路;2标段:柳城县七里坪至思江公路、东泉至莫道公路等四条公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或以上)资质;各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对各标段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的项目的合同交竣工验收时间在20127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一个 1 公里(或以上)公路安保工程施工。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且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被限制参与工程投标受惩黑名单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43号)(含广西公路建设市场 2014 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等级延续单位)和《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柳州市公路建设市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柳交质监[2017]90号)的规定执行,且必须满足《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修订柳州市场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7]87号)的规定:即:对年度市场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公路施工企业,本评价年度内参加投标活动时,每个县当年年度内只可以接受1个标段(合同段)的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招标人在评标结束后将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的规定公示中标人、中标候选人、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的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88日至20178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下午1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10楼服务大厅窗口)持满足本招标公告第3点要求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可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单位介绍信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提供原件核查,并提供符合《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公布柳州市公路建设市场2016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柳交质监[2017]90号)相关资料,以上资料检查合格才可购买文件(招标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成参考资料,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4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在本项目所授权标段整个招投标活动过程中(即购买招标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必须为同一个人,不得更换,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5标书费支付:现金方式支付。

4.6文件领取: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8319 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9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柳州市新柳大道115号柳州国际会展中心会议中心8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gxlzzb.com)上发布。

7. 发布补遗书的方式

招标人如需要发布补遗书的,则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www.gxlzzb.com)上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注意查询,在收到补遗书通知后将确认回执传真至招标人,否则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补遗书。

8. 质疑与投诉

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活动有质疑或投诉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出。

9.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城县公路管理所

地址:柳城县河东大道与白阳北路交叉口

联系人:蒙主任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柳州市三中路92号原地区政法委办公楼

联系人:周玉兰

电话: ***

11.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7712115941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中公路管理局纪检监察室:

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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