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筑学校3号学生公寓及附属楼项目(勘察、设计) ***
招标编号:FJJL2017-ZB174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建建筑学校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JJL2017-ZB174

1. 招标条件

福建建筑学校3号学生公寓及附属楼项目(勘察、设计),项目业主为 福建建筑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勘察、设计单位。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福建建筑学校3号学生公寓及附属楼项目(勘察、设计)

2.2. 建设地点:福建建筑学校校区内

2.3. 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987平方米,其中3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6007平方米,附属楼980平方米 

2.4. 项目估算总投资:人民币 2137 万元。

2.5. 招标类型:概念性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招标

2.6. 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 招标范围:校园规划、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挡土墙及基坑支护设计、施工期间的指导及现场配合服务

2.6.2. 内容:建筑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暖通等配套工程、工程勘察等。具体内容详见《设计任务书》。

2.7. 勘察、设计周期要求:

1)方案设计优化阶段: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历天内完成优化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方案设计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2)初步设计阶段:建筑方案设计批准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初步设计及工程概算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审批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使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配合招标人使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消防部门、人防部门、环保部门等行政部门审批;

4)勘察阶段:总平面图通过审批之日起20个日历天内应向招标人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并能满足设计阶段的需要;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止(含单体备案配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 *** 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 *** 资质);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同时具备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 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 资质)和城乡规划编制 *** 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且为本单位员工;拟派项目岩土勘察专业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且为本单位员工;

3.3.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4. 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5. 根据闽建设【20117号文相关规定,非福建省工商登记注册的勘察单位在福建省应具备与其资质等级相配套的土工试验室(或合作土工试验室)和技术人员并已按闽建设【20117号文规定办理完登记备案且能够提供有效的备案证明;勘察单位和与其签定土工试验合作协议的合作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及拟派的主要勘察、设计人员均未被限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8  8 日至2017 8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8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9800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 9  1 9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8层)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8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137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 493133 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 / 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 %)(本款不适用于本项目)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建筑学校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洪山桥中店路43,邮编:350000

电话:   ***   

联系人: 陈老师 

10.监督部门:福建建筑学校监督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8,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1819,传真:059187811519

联系人:余先生、辜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州市南门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号:35001876107052511797

 

    途:FJJL2017-ZB174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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