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施工) ***


招标编号:2017-35 *** -023990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第2标段(施工)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闽发改网交通〔2017〕42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  5号线一期工程起点站为荆溪新城站、终点站为福州南站,全线约为27.3km,共设站20座,全线均采用地下线敷设。线路与轨道交通网络规划中的1234号线换乘。在金山设停车场1座,在樟岚设车辆段1座(与6号线停车场合址建设),总投资约219亿元 

标段划分情况

标段

规模

投资额

范围

桩号

第1标段

65区间,1停车场及出入场线

431442万元

自荆溪新城站至金山站,具体包含荆溪新城站~农林大学站~洪塘路站(含4号线部分)~金林路站~金华路站~金山站(只含5号线部分)、金山停车场及出入场线、地铁上盖、下穿、交叉换乘、同步实施部分。

CK12+314.932~CK21+023.974(轨道工程桩号:正线CK12+314.932~CK26+056.663;出入场线SSK0+000~SSK0+842.623)

第2标段

910区间

387558万元

自金山站(不含)至帝封江站(不含),具体包含金山站(不含)~金环路站~浦上大道站~建新南路站~凤山路站~福湾路站~齐安路站~吴山站~当埔路站~欢乐谷站~帝封江站(不含)、地铁上盖、下穿、交叉换乘、同步实施部分。

CK21+023.974~CK32+509.868

第3标段

54区间1车辆段及出入段线

455270万元

自帝封江站至福州南站站,具体包含帝封江站(含滨海快线节点部分)~螺洲镇站(含4号线部分)~高仕路站~城锦路站~福州南站站、樟岚车辆段及出入段线、地铁上盖、下穿、交叉换乘、同步实施部分

CK32+509.868~CK39+552.770(轨道工程桩号:正线CK26+056.663~CK39+552.770;联络线LK0+000.000~LK0+352.356(单线);出入段线SSK0+000~SSK1+290.000)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2.3.1招标范围

自金山站(不含)至帝封江站(不含),具体桩号CK21+023.974CK32+509.868,共910区间,具体包含金山站(不含)~金环路站~浦上大道站~建新南路站~凤山路站~福湾路站~齐安路站~吴山站~当埔路站~欢乐谷站~帝封江站(不含)、地铁上盖、下穿、交叉换乘、同步实施部分。

2.3.2招标内容

前期工程、土建工程(含人防)、风水电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招标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2.4.招标控制价:   1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53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6.标段划分:  3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为能够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国有企业,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住建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 *** 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 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B本”);至少具有1项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车站和盾构区间)项目负责人职务经历(车站和盾构区间须在同一合同项下,组合业绩不予认可)。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亿元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土建工程。

上述土建工程需包含车站和盾构区间,且须在同一合同项下,组合业绩不予认可。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资格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的具体要求详见评标办法和标准。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 分至  / / 分通过   /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8 7 日至2017 8 1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9 00分至 1200分,下午 14 00 17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中介服务区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用记名方式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    /  日前按售价预订,招标人在 /     /    /  日交付图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单项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超过投标人交纳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按工程项目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银行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fzmtr.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福州市轨道交通指挥中心16

邮编: 350002 

电子邮件:    /  

电话: *** 1,传真: *** 1

联系人: 庄先生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391号广达豪门B9606

邮编: 350002

电子邮件:  85040974@qq.com

电话: *** 1   *** ,传真: *** 1

联系人: 魏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号:100055139940010003000001

备注: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市政招2017102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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