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说明: | 虎林市中医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施工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码:SG0603G1702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虎林市中医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施工由虎林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虎发改【2017】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虎林市中医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虎林市中医医院康复大楼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虎林市虎林镇建设西街南、致富路东、西岗东路西
2.3投资额:11871662.04 ***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060.29平方米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自项目实施、调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至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 *** 1日- *** 1日,共 ***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投标或从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近三年( *** - *** 1日)完成的具备单项合同额1000 *** 万元)以上的严寒地区道路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项,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
3.3上一年度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为合格。建筑业企业在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属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的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评价中不合格和待定的,以及没有参加年度信用评价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后的信用评价或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合格佐证材料)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6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www.hljjs.gov.cn)在"外省入黑建筑企业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报《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经理(即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项目经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9其他要求:
(1)申请人具有企业所在地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具的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证明。
(2)申请人拟投入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职称证以及二代身份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工作。
4.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凡通过上述登记的投标人,可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售价500元/本。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4.4 潜在投标人需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即拟投入本项目注册建造师)同时到场进行投标登记,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所有材料的原件和清晰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接受任何公证文件:
(1)单位介绍信;
(2)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
(4)营业执照;
(5)资质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多证合一除外);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9)企业注册地不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工程款证明;
(10)《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网上登记信息表》网上页(外省投标人提供);
(11)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职称证书、业绩佐证材料(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交)工验收报告);
(12)拟投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岗位证书、职称证、二代身份证以及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3)提供拟派本项目管理人员(全部)有效的劳动合同和加盖社保局养老保险信息专用章的2017年1月至2017年6月投标人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明细;
(14)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网上报名已完成的截图。
(15)潜在投标人企业信用在上一年度为合格(提供企业资质证书或建筑企业信用手册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合格的佐证材料);
(16)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由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登记期间内),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投标。
(17)提供项目经理本人需近3年内( *** 至 *** 1日)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类似施工工程业绩至少1项,并出具相应项目佐证材料(有效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已竣(交)工工程还须出具竣(交)工验收报告,以竣(交)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鸡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康新路三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
鸡西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其他
7.1潜在投标人在进行投标登记前,投标企业须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站点击报名(外地企业或投标企业没有企业锁的需要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方可进行报名)。投标企业在投标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未进行网上监管系统报名的,报名无效。网址为(http://www.hljztb.com)本项目要求网上报名时项目管理机构成员(注册建造师 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一致,否则无效。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3开标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 *** --查询前)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进行核实,有违法犯罪记录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7.4招标人将在报名结束后对投标申请人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虎林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67--5848245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116号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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