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7084006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7]0804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一汽大众基地主机厂燃气管网工程(施工)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7]89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208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一汽大众基地主机厂燃气管网工程,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为新建供气规模5000Nm3/h 燃气调压箱及环状管网供气工程,采用DN300-DN500钢管,管线长度约9.5公里,燃气中压管网设计压力0.4MPa。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一汽大众基地主机厂燃气管网工程,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的内容。 | 2.4 | 计划工期要求: *** 0日 至 *** 0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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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1证;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应单独配置;(4)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津建筑【2012】1091号规定并进行设置,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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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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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预审方法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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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6.1 |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 6.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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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三楼招标部(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 7.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7.3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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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李富元(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0号泰达图书档案馆7楼701室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杨凯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王帅电话: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