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批复文号 穗发改城备[2014]16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招标人 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广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招标公告

 

  位: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期:20177

 

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穗发改城备[2014]16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对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华南国际港航服务中心项目室内精装修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二、招标单位: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工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黄埔大道东路983

四、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约14㎡,高249.5m地上52层(部分3层),地下4层,室内精装修面积约41000㎡。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范围包括18~28层、30~40层、42~44层(其中313237层及28层中的部分除外)的室内精装修工程,装修面积约41000具体以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招标控制价:98,372,259.39元。

各专业工程比例为:装修工程:95,578,147.52元,占97.16%;智能化工程:2,793,841.87元,占2.84%

本项目实行双限价,即: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综合单价都不能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总价及综合单价,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及工程量清单,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时间、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77 22 日至2017817 11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办理投标登记及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

起始时间:20178 17 11 00 分,截止时间:20178 17 12  00  分。

3、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20178 18  08  30  分至20178  18  09  30 分 。

4、开标时间:20178  18  09  30 分 。

5、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相关费用

1、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办理手续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为投标人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

3)投标文件。

4)招标文件费:购买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人民币 500 元,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2)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或以上资质,或相应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①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

注:①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要求。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持有项目负责人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7投标人自201411日(近3年或以上)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金额6200万元或以上的建筑装修装饰施工工程)。

注: 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需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交业绩在企业库的网页页,不提供的不评审)。

①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单独发包的专业工程的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如中标通知书未能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施工合同载明的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为准,如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均不能单独体现对应的专业工程金额,则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对应专业金额为准。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其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业绩库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②完成时间以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未提供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的,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项目和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

③ 库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或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一)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同一类工程的投标人,在资格审查环节,其资质、业绩、信誉等指标按联合体成员中最低者确定;在择优和评标环节,其业绩、信誉、诚信综合评价分数等指标均按成员中最低者进行评审,其人员、资金、机械设备等资源性指标可合并计算。

(二)组成联合体承接按资质标准划分为多类工程的投标人,应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承接每一类工程的成员单位。在资格审查、择优和评标环节,均应先按本条第(一)项规定逐类评审,再将各类评审结果汇总,各投标人诚信分以招标控制价中各类工程的占比作为权重,将其各类诚信分加权平均计算。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11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

注、①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不得同时在同一招标中参与投标,否则全部取消投标资格。

③对于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内上传件的,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上传件为依据,如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页的,则信息不取自企业库,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上传件有效。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资格审查与评标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及电子光盘(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二、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三、接受报名及资格审查。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 020-83050117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沿江东路408号裙楼三楼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十八、《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十九、其它

1、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113号),本项目按简易计税法计取相应税率。

2、投标人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格审查申请资料及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有权在招标的任何阶段进行调查和核实,一旦发现虚假,将上报建设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严肃查处。

二十、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列入“失信人名单”,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一年内参与招标人及其相关单位的工程投标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招 标 人:广州海港明珠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7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报名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暂停投标报名二年。多次违规的,暂停投标报名二至三年,并提请资质审批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从业资格和专职安全员安全培训考核证书。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和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附件二:

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

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1

 

  发布人 广州广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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