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合路(环观南路-安清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公告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丰合路(环观南路-安清路)工程项目编号:44031020170247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丰合路(环观南路-安清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1702470001
工程类型:设计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10: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17:00时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经办人:黄智达
办公电话:07552333225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经办人:罗征
办公电话:83745373-805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10201702470001001
标段名称:丰合路(环观南路-安清路)工程前期服务总承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10:00
招标部分估价:144.09 万元计划总投资:33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丰合路(环观南路-安清路)工程投资匡算为3300万元,丰合路为规划城市支路,道路起点环观南路,道路终点安清路。本次拟实施长度约 1056 米,道路规划红线宽12 米,双向两车道。本次拟按照规划线位对丰合路进行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水、雨水、污水、电力、通信、照明、燃气、交通及绿化工程、管线迁改工程等。\r\n
招标范围:其他(前期服务总承包,包括设计(含迁改)、勘察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造价咨询、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不含防洪评估)以及前期服务总承包协调管理等。 );
主要投标成果: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保证金:0 万元
联合体要求:
投标周期:20投标补偿: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项目概况:
企业资质要求:
其他资质: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单位须为设计单位,成员不超过3家: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或以上资质;2)、岩土工程勘察专业 *** 或以上资质;3)、工程造价咨询 *** 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由主办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见招标文件
其他:(1)投标申请人被国家建设部等有关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有关部门其中之一明令取消投标资格,且在 *** 以来发生重大工程设计质量事故的将不被接受;\r\n(2)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进行核查。弄虚作假的或不能提供原件的或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r\n(3)本项目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r\n①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②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③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未改正的;⑤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⑥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⑦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⑧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r\n⑨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挂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r\n(4)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一零四号)的要求,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永久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全面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载明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的技术要求;并在设计文件中对拟选用的绿色再生建材产品的使用范围、种类、尺寸、数量、强度、执行的行业标准及其他技术指标等作出说明。\r\n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序号文件名

重要提示: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3、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4、联合体投标人,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登记。 5、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提交的申请资料。 6、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备案,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WWW.SZJS.GOV.CN),企业信息备案相关栏目;

(2)办理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金建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3)办理电子招投标服务,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WWW.SZJSJY.COM.CN)“办事服务”中《电子招投标服务注册指南》;

(4)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首页点击“我要投标”并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在线填写、保存。

7、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1)递交资格预审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联合体主体,下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2)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须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员,持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或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

8、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开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的“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下载,招标文件工本费由招标人在截标后向投标人收取;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会员区下载;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金建数字证书(机构证书)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具体操作见网站中在线帮助。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6)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电子扫描件的,投标人应准备相关原件以备查验。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外地企业还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以备查验。

9、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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