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和县新南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 ***
招标编号:FJYTZZ〔2017〕第017号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平和县崎岭乡新南村民委员会
所属地区:

平和县新南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和县新南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已由平和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审20168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和县崎岭乡新南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及业主自筹解决,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平和县崎岭乡新南村;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概算为475.5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387.7万元。

招标范围和内容:总建筑面积1200平方米,主要建设三层教学楼及附属配套设施(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工期要求:总工期240日历天(即8个月);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采用临时建造师的应符合闽建筑201341号文规定,并持有合格有效的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3.3.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闽建办建201610号、闽建办建201639号、闽建办建函〔2017〕33号、闽建建函〔2017〕41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必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在有效期内。

3.5.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建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7.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规定,企业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

3.8.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符合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若为省外入闽施工企业还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

3.9.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21日至2017725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3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预算造价文件、工程发包价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4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电子签到,否则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退回;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及已经激活且审核通过的CA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注:投标人如需书面材料及图纸请至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6125楼。

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用的评标目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6.00%K7.99%)。

5.2招标最高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48378.88元(含暂列金14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几种方式任选其一)

6.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6.1.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7824日下午1700时前汇达指定账户(以到户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

6.1.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万捌仟元正(¥58000元)   。

6.1.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

汇入银行投标保证金专用户:

单位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平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溪信用社

帐    号:9081 0260 1001 0000 0005 17

6.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

  6.2.1、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

6.2.2、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再另行缴纳其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在“资格审查申请函”后附上《福建省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3、方式三: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平和县新南小学教学综合楼工程投标保证金”)。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8250830分前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8250830分,提交地点为: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2楼开标厅。

7.2根据漳政办〔2015〕141号文件规定招投标过程中,本工程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需到场签到并全程参加,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核验),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7.3.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7.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到达工程项目交易系统;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十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崎岭乡新南村民委员会

地  址:平和县崎岭乡新南村       邮编:363000

电  话: ***

联系人:林明清

招标代理机构:驿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芗城分公司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广场26125

电话/传真: *** / ***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叶。

9、监督部门:平和县发展与改革局  

平和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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