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仇集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招标公告

盱眙县仇集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为公有资金,现已落实。根据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现决定本项目的施工对外公开招标。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盱眙县仇集镇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标事宜。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盱眙县仇集镇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污水处理设施工程

2.招标范围:污水处理设施设计与施工费,外接电、两年设施运行维护费、控制柜中预留远程控制预留接口费用、周边道路施工费、标示牌费、绿化费等,总投资约:50万元;投标人需自行实地勘察;

3.工程规模: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规模80吨,占地面积约为120平方米;

4.工程地点:盱眙县仇集镇;

5.工期要求:60个日历天;

6.质量要求:合格。

二、投标须知:

1.投标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

1)①【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 *** 及以上】资质或【由江苏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设计能力评价证书(水污染治理) *** 及以上】资质;②且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和等级具备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2.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办法,审查资料如下:

2.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2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2.3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4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

2.5投标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B证;

2.6投标人承诺的投标建造师无在建工程证明;

2.7被委托人及投标项目经理与投标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

2.8投标人为被委托人和项目经理交纳的社会保险凭据(20167月以来连续6个月社保交费证明);

2.9行贿犯罪查询证明:各投标单位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 (http//218.94.117.252:12301/)办理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证明,开具证明的时间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之后。

2.10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无失实内容和无弄虚作假的内容,如果有虚假,愿承担全部责任(企业提供承诺书,格式自定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装入投标文件中,原件与投标文件开标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审查

三、有关费用:

3.1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投标人于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汇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保证金账户,并换取保证金票据,具体汇款方法见:http://www.xyzbw.com/News_show.asp?Newsid=13870

3.2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招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工程完工后返还(无息)

四、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本工程项目设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付款方式污水处理设施主体完工的付合同款的35%;污水处理后经检测达到设计要求的排放标准,并通过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的50%(不计利息);设备投运后,售后服务运行二年,每年支付结算价款的5%(检测报告日期、不计利息);合同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交付期满二年后经验收无质量问题一周内无息全额退还。

备注:本项目合同款中包含的年运行与维护费用按实际发生结算,设备建成后如未投入运行,则年运行与维护费用按投标时所报金额从合同款中予以扣除不予结算。

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71217:30时前(法定节假日除外),要求投标人携带: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淮河东路108# 报名。 联系人:钟玲  电话:

七、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钟女士     盱城镇淮河东路108

江苏鼎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苗女士     盱眙县怡和家园3201

说明:各投标人如果对代理机构服务不满意,可以打电话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投诉,中心会及时予以处理和答复,并将处理情况上网公示。投诉电话:

盱眙县仇集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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