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丹江口经济开发区水都工业园(新维至高)孵化园建设项目已由丹江口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丹发改【2017】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江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丹江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标代理机构为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三官殿办事处安乐河村二组
2.2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总面积26873平方米。其中:一栋五层的厂房,建筑面积23830平方米;一栋五层的宿舍,建筑面积3043平方米;本次招标范围为以上项目的施工招标。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约3501.22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2013、2014、2015年)无亏损,近三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以施工承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具有至少一项同等规模的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4)信誉要求:近三年(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三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
(5)项目经理资格:
具有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有效期内。
2)拟任本合同工程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预算员、材料员,下同)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且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申请人。
4)申请人应当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登记。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7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7 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办理成为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员后,于
5.2投标申请人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报名成功后,请于上述日期的正常工作时间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行政服务大厅持单位介绍信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上述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留存(不得以彩色件作为原件)。
5.3 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丹江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djk.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丹江口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地 址:丹江口市水都大道38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汉江集团丹江口水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丹江口市电站路3号汉江集团社保楼一楼
邮 编:442700
联系人:段凌燕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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