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LHZXXGC2018018

泗洪县临淮镇人民政府招标的泗洪县临淮镇水产品加工2号厂房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财政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临淮镇徐圩居

1.2项目规模:钢结构厂房面积196平方米、一层,按图施工(图纸附后)场地地坪540平方米其中道路结构为:18㎝厚C30商品混凝土面层,10㎝厚碎石垫层,30㎝厚渣土夯实,浇筑面积540㎡;政府最高限价19.7万元。

1.3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厂房、地坪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3、评标方法

实行政府最高限价下最低价中标办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证;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7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需提供网上的“企业资质情况查询”并盖单位公章,如江苏省可查询网址:www.jscons.gov.cn,复查结论为“合格”的,即为核查合格;未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5.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9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首次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或提供网上查询;

5.10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相关部门认定)。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2018921日至2018928日,每天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230分至500分(节假日除外),到临淮镇财政所一楼大厅现场报名并且购买招标文件,联系电话 *** 。

6.2招标文件售价200/标段,售后不退。

6.3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无故不参与投标的且未提供书面申请材料的,将按照苏财规【2013】28号文件执行。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9000元。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洪县临淮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泗洪县临淮镇

联系人:陈刚

电话: ***

临淮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2018年921

 

 

附件:
地面做法_t5-Model.pdf
临淮镇水产品加工厂2#厂房.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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