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18(527)号 上虞区丰惠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丰惠集镇停车建设工程(镇政府大院停车场)经关于调整上虞小城镇综合整治行动2018验收小城镇项目计划的通知同意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沥青路面、场外路灯、走廊维修等工程。建设地址位于 上虞区,计划于2018 年建成。项目业主为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 财政拨款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本次招标内容: 上虞区丰惠镇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丰惠集镇停车建设工程(镇政府大院停车场),该工程主要为沥青路面、场外路灯、走廊维修等工程,工程造价约111万元,其工期为6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质; 2、投标人具有注册地在上虞区范围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含享受区内企业政策的区外企业);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3、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根据建建发(2015)54号文件精神,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无法录入的,视同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工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从发布公告之时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用CA数字证书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 4、未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办法请登录“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交易主体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 年10月10 日11时00分 2、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开标时间:2018 年10月10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绍兴市上虞区市民中心一路8号三楼309室(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 开户银行:浙江上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百官支行; 账号名称: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虚拟子账号:201000167905864000235; 备注:电子招投标软件系统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新点技术人员:;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4000878198。 招 标 人: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上虞区丰惠镇 联 系 人:屠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浙江鑫润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百官街道峰山南路707号 联系人:赵银萍 联系电话: *** 2018年9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