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4047029/2018-00292生成日期 *** 公开日期 ***
文件编号公开时限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市张渚镇公开形式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公开范围面向全社会
有效期长期公开程序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主题(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裁其它
关键词公告,招标分类词经济管理,文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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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张渚镇南门村拆迁安置区路基、网管、挡墙工程招标公告

 

张渚镇南门村拆迁安置区路基、网管、挡墙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XZZ2018A—1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渚镇南门村拆迁安置区路基、网管、挡墙工程,已由宜兴市张渚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宜兴市张渚镇南门村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宜兴市张渚镇

2.2合同估算价:约74.31万元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工期 ***

2.4招标范围:

2.5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条件:

3.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3.4.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4.7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

3.4.8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3.4.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3.5.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5.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或者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5.4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项目管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5.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 至 *** 上午8时30分至10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到张渚镇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招标文件费在报名时收取)

4.2报名须提供的资料:(1)介绍信(2)报名者身份证(3)企业营业执照(4)企业资质证书(5)拟派本工程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项目经理社保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6)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70000元方可报名(必须以单位名义),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账号:3202230601201000049406,户名:宜兴市张渚镇财政所,开户行:宜兴农村商业银行张渚支行),保证金本票金额不得分开,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招标结束后退还,中标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8)宜兴市外企业持有宜兴市建管处(或市政处)签署意见的有效《外市建筑业企业进市登记核验表》,且本公告要求的资质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已经登记核验(详见宜建〔2015〕58号文)(9)企业持有《宜兴市建设领域民工工资保障金管理手册》或宜兴市建管处盖章确认的《无锡市建设工程施工企业交纳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工作联系单》

4.3答疑:本工程不集中组织答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 14时30分。开标地点为:张渚镇工程建设招投标办公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须提交的原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及资质证书。开标时项目经理必须到场,中标单位项目经理证书在开标结束后留置。

6.其它:/

7.评标办法

1、最优价;2、平均价;3、摸球。由投标人开标时在三种办法中随机抽取。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张渚镇官网”上发布。

8.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至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张渚镇人民政府 

地   址:宜兴市张渚镇     

邮   编:                         

联系人: 钱女士                 

电   话:  *** 9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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