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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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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口河区永胜乡花茨村、和平村、民主村土地整理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金口河区永胜乡花茨村、和平村、民主村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以
乐市国土资发〔2018〕3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国土资源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市国土资发〔2018〕9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8081500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金口河区永胜乡花茨村、和平村、民主村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约6793.42亩(452.89公顷),建成后预计新增耕地423.93亩(28.26公顷),新增耕地率为6.24% 2.3.施工标段计划工期: *** ;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工程为施工1个标段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省外企业还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资质,
近 3 年完成1个及以上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个标段。
标段总数为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园林绿化、电梯安装除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点00分
(北京时间,下同)至
*** 23点59分
,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 )。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网上招标服务费(试行期)
元
4.3 招标人
提供
提供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 招标人在收到4.1款要求的证件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点30分
,地点为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西段607号三楼(嘉兴路与龙游路交汇处)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乐山市金口河区国土资源局
地 址:
乐山市金口河区滨河路4段国土资源局
邮 编:
614700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1栋8层1号
邮 编:
610000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传 真: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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