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康欣路、岐港公路、永兴街)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康欣路、岐港公路、永兴街)已由中山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中发改审批【2018】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地点为中山市西区康欣路、岐港公路、永兴街。项目属于原址改造,双向四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人行道改造,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等。其中康欣路北起翠虹路,南至狮窖北侧沿河路,长度234米;岐港公路西起北苑食街,东至岐环路,长度460米;永兴街南起彩虹花园与花海湾交叉路口,北侧终止于翠沙路北侧约140米处。规划许可证号为建字第282212018050059号,康欣路、岐港公路为次干路,永兴街为支路,建设规模为康欣路长234米,岐港公路长460米,永兴路长440米,三条路共1134米。立项总投资额2223.94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为14392180.29元,工期要求为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为深圳华粤城市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设计的《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康欣路、岐港公路、永兴街)施工图设计》(第一册道路工程)、 *** 设计的《中心城区市政主干道路路面及综合提升改造项目(康欣路、岐港公路、永兴街)施工图设计》(第二册交通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所界定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3.1.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定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已完成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档案登记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诚信要求:在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评价C级及以上。
3.1.3 符合条件的报名单位全部入围。如报名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缴纳保证金单位不足3家或开标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资格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家或有效的投标文件不足3家时,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达两个或以上标段的,招标人须明确投标人能否同时中两个标段,是否须按标段提供项目负责人等。)
3.4投标人应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无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的投标人不予报名。数字证书的办理流程参见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sjyzx.gov.cn/zsweb/)服务指南栏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sjyzx.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zsjyzx.gov.cn(适用于网上报名电子评标)。纸质投标文件(适用于电子报名纸质评标)递交截止时间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上的议程安排为准,地点为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zsjyzx.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山市代建项目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公园路孙文公园北门侧停车场综合楼 地 址:中山市东区亨尾村万和街28号之四
邮编: 528400 邮 编: 528403
联系人: 刘工 联系人: 肖工
电话: 0760-88232389 电 话:   *** 8
传真: 传 真:   *** 1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24771908@qq.com
网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 号: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 | *** 15:00 | 招标公告结束时间 | *** 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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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 15:00 | 报名结束时间 | *** 17:30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 0 17: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 17:30 |